勞動爭議調解有什么種類
你聽說過勞動爭議調解嗎?勞動爭議調解是指在企業(yè)與員工之間,由于社會保險、薪資、福利待遇、勞動關系等發(fā)生爭議時,由第三方(例如專業(yè)性的人才機構、爭議調解中心等)進行的和解性咨詢,通過勞動爭議調解達到法律咨詢、和解方式等的說明。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勞動爭議調解的相關法律知識。
勞動爭議調解的種類
一、勞動爭議調解的定義:
勞動爭議調解是指在企業(yè)與員工之間,由于社會保險、薪資、福利待遇、勞動關系等發(fā)生爭議時,由第三方(例如專業(yè)性的人才機構、爭議調解中心等)進行的和解性咨詢,通過勞動爭議調解達到法律咨詢、和解方式等的說明。
二、勞動爭議的種類
(一)、勞動合同爭議
1、勞動合同變更、終止糾紛
2、集體勞動合同糾紛
3、事實勞動關系爭議
4、勞動報酬糾紛
5、工作時間糾紛
6、安全責任糾紛
7、經濟補償糾紛
(二)勞動保險糾紛
1、養(yǎng)老保險糾紛
2、醫(yī)療保險糾紛
3、失業(yè)保險糾紛
4、生育保險糾紛
三、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申請人:XXX
姓名(或用人單位名稱):XXXX
性別:男/女
地址:XXXXXXXXXXX
職務(崗位):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XXXX
委托代理人:XXXX
被申請人:XXXX
姓名:XXXX
性別:男/女
地址:XXXXXXX
職務(崗位):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
職務:X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
申請事由:
因XXXXXXXX(事由)產生爭議,申請調解。 調解請求: 事實與理由: 為此,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請依法調解。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XXXX年XX 月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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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調解的步驟
調解申請
指企業(yè)勞動爭議的雙方當事人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提出的調解請求。但是,調解并非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階段,雙方當事人可以申請調解,也可以申請仲裁。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只有在收到當事人的調解申請后,才能受理并行使調解。
案件受理
案件受理是指企業(yè)調解委員會在收到調解申請后,經過審查,決定接受案件申請的過程。調解申請可以是雙方當事人共同提出,也可以是一方提出,但必須是在雙方合意的情況下。
調解委員會受理審查中,主要就三項內容進行審查:
調解申請人的資格;
爭議案件是否屬勞動爭議案件;
爭議案件是否屬調解委員會受理的范圍。
調解委員會在對案件進行審查后,就可以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及時將決定通知雙方當事人。
進行調查
案件受理后,調解委員會的首要任務是做了調查工作。調查的內容主要包括:爭議雙方當事人爭議的事實及對調解申請?zhí)岢龅囊庖姾鸵罁?jù);調查爭議所涉及的其他有關人員、單位和部門及他們對爭議的態(tài)度和看法;察看和翻閱有關勞動法規(guī)以及爭議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等。
實施調解
實施調解是指通過召開調解會議對爭議雙方的分歧進行調解。調解會議一般由調解委員會主任主持,參加人員是爭議雙方當事人或其代表,其他有關部門或個人也可以參加。
實施調解有兩種結果。一是調解達成協(xié)議,這時要依法制作調解協(xié)議書。二是調解不成或調解達不成協(xié)議,這時要做好刻錄,并制作調解處理意見書,提出對爭議的有關處理意見。
調解協(xié)議的執(zhí)行
調解協(xié)議達成后,爭議雙方當事人都應按達成的調解協(xié)議書內容自覺地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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