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啦>創(chuàng)業(yè)指南>辦事指南>政策法規(guī)>

2017年股票紅利稅政策

時間: 嘉敏1004 分享

  股票分紅是一件令人開心的事情,很多上市公司紛紛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但是有的投資者對股息紅利扣稅不是太清楚。有關股票紅利稅的政策有哪些。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于2017年股票紅利稅政策,希望你們喜歡!

  2017年股票紅利稅政策

  一、個人分紅

  1、個人股東分紅要繳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02號)第一條規(guī)定,對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現(xiàn)行稅法規(guī)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2、外籍個人從外企分紅不繳個人所得稅

 ?、磐饧畟€人從外商投資企業(y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⑵對外籍個人取得境內上市公司股票的分紅也不征稅。

  ⑶從發(fā)行該B股或海外股的中國境內企業(yè)所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企業(yè)分紅

  1、居民企業(yè)稅后利潤分紅不繳企業(yè)所得稅

 ?、啪用衿髽I(yè)從投資期超過12個月的上市公司獲得的股息和紅利是免企業(yè)所得稅的。

 ?、凭用衿髽I(yè)從投資未足12個月的上市公司獲得的股息和紅利是不能夠免企業(yè)所得稅的,應該要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008年以前,居民企業(yè)之間的稅后利潤分配,如果存在非定期減免稅造成的稅率差,則要按稅率差補稅。但在2008年以后,即使企業(yè)分配的稅后利潤是屬于2008年以前的,也可以按照新稅法的規(guī)定免稅,不需要按稅率差補稅

  2、非居民企業(yè)分紅要繳企業(yè)所得稅

  按照(國稅函[2009]394號)規(guī)定,在中國境內外公開發(fā)行、上市股票(A股、B股和海外股)的中國居民企業(yè),在向非居民企業(yè)股東派發(fā)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時,應統(tǒng)一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yè)所得稅。

  【案例】

  甲公司由5個自然人投資組建,投資比例每人各占20%.公司共有員工50人,2009年實際支付工資600000元。5位股東均在企業(yè)任職,每人每月工資2000元。假若2009年甲公司預計將實現(xiàn)稅前會計利潤600000元,企業(yè)所得稅適用稅率25%,稅后利潤全部按投資比例分配,沒其他納稅調整項目。

  (1)納稅籌劃前的稅負分析

  應納企業(yè)所得稅:600000×25%=150000(元)。

  5位股東月工資2000元,不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5位股東股息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600000-150000)×20%=90000(元)。

  全年合計應納稅金240000元(150000+90000)

  (2)納稅籌劃方案

  有限責任公司的個人投資者獲取收益的方式有稅前領取工資和稅后分配股息、紅利兩種,在選擇領取報酬的方式時,若能充分利用不超過計稅工資標準可稅前扣除的優(yōu)惠,把部分股息所得轉化為工資、薪金所得,能降低投資者的整體稅收負擔。

  將預計分配的股利450000元,其中150000元作為年終獎平均發(fā)放給5位股東,每人年終獎30000元,其余300000元平均增加到5位股東各月的工資當中,每人每月增加5000元。

  企業(yè)所得稅:根據(jù)稅法規(guī)定,納稅人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扣除,籌劃方案實施后:甲公司2009年增加工資總額450000元。

  應納企業(yè)所得稅=(600000-450000)×25%=37500(元)。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9號)的規(guī)定,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因此,將150000元作為年終獎發(fā)給5位股東,人均發(fā)放年終獎30000元,

  年終獎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0000×15%-125)×5=21875(元)

  工資應納個人所得稅=[(7000-2000)×15%-125] ×12 ×5=37500(元)

  5位股東應納個人所得稅合計=21875+37500=59375(元)。

  全年合計應納稅金96875 元(37500+59375)

  (3)納稅籌劃后的稅負分析

  通過納稅籌劃,5位股東少繳稅金143125元(240000-96875)

  分紅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由于分紅存在著性質完全不同的兩種類型,個人所得稅法也針對不同的兩種分紅形式分別規(guī)定了不同的計稅方式。常見的紅利收入是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秱€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一款規(guī)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通知》(國稅發(fā)〔1994〕89號)規(guī)定,納稅人一次取得屬于數(shù)月的獎金或年終加薪、勞動分紅,一般應將全部獎金或年終加薪、勞動分紅同當月份的工資、薪金合并計征個人所得稅。可見,勞動分紅被劃為工資、薪金范疇,應該按工資、薪金所得課稅,而不能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稅。

  例如,王某擁有某股份公司5%的股份,2009年2月他收到公司按股份發(fā)放的分紅款180000元。張某是該公司的一名職工,2009年2月張某收到公司從利潤中支付的職工款項60000元。那么,王某以股東身份獲得的分紅款180000元是紅利,張某以職工身份獲得的款項60000元應是勞動分紅。王某獲得的180000元的紅利應按"利息、股息、紅利"項目計稅,而張某獲得的60000元的勞動分紅應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稅。

  股票分紅除權及紅利稅計算

  除權除息價格計算

  上市公司進行分紅、配股后,除去分紅、配股權利,在除權除息日當天會產(chǎn)生一個除權除息價,除權除息價是在股權登記日收盤價基礎上產(chǎn)生的,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除息計算方法:除息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每股派現(xiàn);

  送股除權計算方法:送股除權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1+每股送股數(shù));

  轉增股除權計算方法:轉增股除權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1+每股轉增股數(shù));

  配股除權計算方法:配股除權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配股價×每股配股數(shù))÷(1+每股配股數(shù)) ;

  除權除息通用計算方法:除權除息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配股價×每股配股數(shù)-每股派現(xiàn))÷(1+每股送股數(shù)+每股轉增股數(shù)+每股配股數(shù));

  案例分析:002695煌上煌,在2016年半年報中發(fā)布10送5轉25派1.25元的分紅方案,2016年9月21日即股權登記日收盤價為每股74.66元,每股派現(xiàn)0.125元,每股送股數(shù)0.5股,每股轉增股數(shù)2.5股,除權除息后每股價格計算如下:

  (74.66-0.125)/(1+0.5+2.5)=18.63元

  通過計算可以看出,除權除息后派現(xiàn)和送股紅利全部在股價上體現(xiàn)出來,第二天開盤股價會自動扣除掉相應的數(shù)額。如果有人想在股權登記日之前買入股票,獲得分紅后再賣出,以此套利,是完全不可取的想法。而且,派現(xiàn)和送股要交個人所得稅,有的人甚至為了避免高額的紅利稅,在股權登記日之前將手中的股票拋出。

  紅利稅計算

  我國紅利稅按持股時間長短實行差異化收取個人所得稅。自2015年9月8日起,個人從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的,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至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政策鼓勵個人投資者長期持股,持股時間越長,其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所得稅的稅負就越低。

  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持股期限在1個月至1年的,稅負為10%;

  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的,稅負為20%。

  按照規(guī)定,派現(xiàn)和送股納入個人所得稅,而轉增股不納入。

  以002695煌上煌為例,如果在2016年9月21日前持有1000股煌上煌,持有期限在1個月以內,稅負為20%,紅利稅的計算方法如下:

  1000×(0.5×20%+0.125×20%)=125元

2017年股票紅利稅政策相關文章:

1.2017年新個人所得稅政策

2.2017年股票新政策

3.2017年股權轉讓稅收政策

4.股票分紅稅收政策

5.2017股票新政策

3537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