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礎知識之民法
公共基礎知識之民法
民法是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公民的權利始于出生、終于死亡)。那么你對民法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整理關于公共基礎知識之民法的內容,提供給大家參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歡!
公共基礎知識之民法
1. 未成年人監(jiān)護人順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親屬、居委會或者父母單位。
2. 精神病人監(jiān)護順序: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妹、其他親屬、居委會或者單位。
3. 不屬于夫妻共有財產(chǎn):傷害補助、殘疾人補助
4. 物權大于債權:有股份的有優(yōu)先購買股份的權利。
5. 善意的不當?shù)美?,要返回原物和原物的孳息。惡意的不當?shù)美?,還要收繳除返回原物和原物的孳息的其他得利。
6. 甲和乙約定,丙向甲履行債務,若丙不履行,則甲有權請乙履行債務。
7. 法人的分支機構的法律后果要法人承擔
8. 婚姻關系自動取消在一方死亡宣告后,如果一方又結婚了,又撤銷死亡宣告,原來的婚姻關系不能恢復。
9. 房產(chǎn)轉讓必須辦理過戶,私下轉讓無效。
10. 完全行為能力的人造成他人傷害負責賠償,如沒有經(jīng)濟能力則有撫養(yǎng)人墊付。
11.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由本人財產(chǎn)支付賠償,不夠的由監(jiān)護人支付,單位承擔監(jiān)護人的除外。
12. 價格協(xié)商不成,按合同訂立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
13. 監(jiān)護人不得處理被監(jiān)護人的財產(chǎn),即使處理也必須完全為了監(jiān)護人的利益,這一限定不以被監(jiān)護人的同意為轉移。例如被監(jiān)護人要送錢給XXX,監(jiān)護人不能答應,答應法律也無效。
14. 19歲謊報年齡結婚,21歲起訴要求撤銷婚姻,由于21歲到了法定結婚年齡,無效婚姻條件消失,所以法院不予支持。
15. 以盈利性為目的,采用他人相片宣傳,侵犯公民肖像權。
16. 十周歲以下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無效。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合同有效,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確認,合同屬于效力待定。
17. 下落不明滿2年,可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蹤。
下落不明滿4年、意外事故滿2年(事故發(fā)生之日起)可由法院宣告死亡。
18. 無效民事行為:
A、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
B、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C、欺詐、脅迫、非法的行為。
19. 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1、有重大誤解的。2、顯失公平的
20. 民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1. 無權代理情況:沒有代理權、越權代理的行為,只有經(jīng)老板確認,老板才承擔民事責任,否則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老板明知卻不做否認的,視為同意。
22. 轉委托:甲委托乙,如乙要委托丙,應當在事先取得甲的同意。如甲不同意則乙要對丙的行為負民事責任。特殊情況可免于民事責任。P24
23. 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進行的服務,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服務費用。(甲救乙花費打車費用,事后可以向乙討要)。
24. 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人民法院對權利人的權利不再進行保護的制度。在法律規(guī)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后,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fā)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并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一般訴訟時效2年,身體受傷、買到假貨、拒付租金、財物丟失1年。
最長訴訟有效期20年。
訴訟時效期間從應該知道或應該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25. 訴訟時效的中止: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終止。從終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26. 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高速運輸?shù)葘χ車h(huán)境有高度危險的作業(yè)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能證明損害時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27. 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28. 法人和法人代表。法人是一種組織、法人代表是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法人負擔民事責任。
29. 企業(yè)法人對他工作人員的經(jīng)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看過“公共基礎知識之民法“的人還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