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政府融資平臺政策有哪些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是指各級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資為主要經營目的的公司,包括不同類型的城市建設投資、城建開發(fā)、城建資產公司等企業(yè)(事)業(yè)法人機構,主要以經營收入、公共設施收費和財政資金等作為還款來源。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于2017政府融資平臺政策,希望你們喜歡!
融資平臺不具備政府融資職能
原標題:融資平臺公司不再具備政府融資職能
通知對融資平臺公司進行明確界定
通知中的融資平臺公司主要是指:由市和區(qū)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單位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承擔政府投資項目融資功能,并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以及接受政府委托等方式實施公益性項目建設的國有單位。
通知要求,對只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且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債務的“空殼類”融資平臺公司,要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撤銷;對兼有政府融資和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職能的“實體類”融資平臺公司,要剝離其政府融資職能,通過兼并重組、整合歸并同類業(yè)務等方式,轉型為公益類國有單位,承接政府委托實施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yè)、土地開發(fā)等公益性項目建設;對承擔一定政府融資職能的“商業(yè)類”國有企業(yè),今后不得為政府融資。
每個區(qū)縣(自治縣)確定的公益性項目建設單位最多不超過3家,并報市財政局、市國資委、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jiān)局備案。
融資平臺公司不再具備政府融資職能
通知還要求,對融資平臺公司的存量政府性債務,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通過政府債券置換等方式分類妥善處置。今后,融資平臺公司不再具備政府融資職能,不得再新增政府債務。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和單位不得為融資平臺公司融資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和承諾,不得安排任何單位為融資平臺公司“借殼”融資。
金融機構等不得違法違規(guī)為融資平臺公司提供政府性融資,不得違法違規(guī)要求或接受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和單位為融資平臺公司融資提供承諾、擔保。融資平臺公司融資應采取市場化方式進行,融資本息由融資平臺公司負責償還。
公益性資產不得注入融資平臺公司
通知要求各區(qū)縣(自治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規(guī)范注資行為,嚴禁將公益性資產注入融資平臺公司。
融資平臺公司不得利用公益性資產作為抵押物進行貸款、發(fā)行債券或資產證券化產品等融資。通知中,對公益性資產進行了明確,包括公立學校、公立醫(yī)院、公園、廣場、機關事業(yè)單位辦公樓和市政道路、橋梁、水利設施等不能帶來經營性收入的基礎設施,以及儲備土地、未經法定程序出讓或劃撥的土地等。
對已注入融資平臺公司的公益性資產,要進行全面清理,并按照“產權清晰合法、價值計量可靠”的原則,妥善處理資產與債務的關系。
對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和單位注入的公益性資產,依照規(guī)定直接劃轉收回;對存量政府債務形成的公益性資產,在發(fā)行政府債券置換存量政府債務后收回;對融資平臺公司其他公益性資產,通過注入有經營性收入資產置換等方式逐步收回。
地方融資平臺轉型新消息
6月13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對外公開《關于加強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重慶這份文件,是今年“動真格”規(guī)范地方政府舉債行為以來,首份省級政府層面直接規(guī)范融資平臺的文件。
有西部地市級融資平臺公司相關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融資平臺公司轉型核心問題之一,在于存量債務包袱怎么處理,這需要政府有“頂層設計”方案。
重慶的方案針對這些核心問題作了明確規(guī)定。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相關部委已起草了融資平臺轉型方案文件,且在地方征求過意見,針對地方融資平臺的規(guī)范性文件有望適時出臺。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不完全統(tǒng)計,今年以來,已有江西、廣東、四川等多省發(fā)文規(guī)范融資平臺債務管理,均明確融資平臺公司不再具有政府融資職能,推動有經營收益和現金流的融資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改制。
規(guī)范存量債務處理
去年下半年以來,地方政府債務監(jiān)管呈現“高壓”態(tài)勢。今年初,部分地方政府、金融機構違法違規(guī)舉債融資行為受到處分,繼續(xù)對外釋放信號,查處地方違法違規(guī)舉債“動真格”了。
今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維護國家金融安全進行集體學習之后,防風險被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此后,中央部門“排雷”地方債、“開前門堵后門”的文件不斷下發(fā)。融資平臺公司身處其間,是重要的被規(guī)范對象。
此次重慶發(fā)布的文件,對融資平臺分類轉型方向、存量債務分類處理、政府注資行為等都進行了明確的規(guī)定。上述地市級融資平臺公司相關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2014年清理甄別地方存量債務時,融資平臺公司替政府公益事業(yè)項目舉借的債務,部分并未納入到政府存量債務中,仍以公司債務的形式存在。這部分債務包袱,是融資平臺公司轉型必須要面對的問題。
對于這部分存量債務,重慶的文件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各區(qū)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逐筆清理核實,按照與融資平臺公司簽訂的合同協(xié)議約定,履行配置資產、授予特許經營權、支付政府購買服務及財政補貼資金等責任。對以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等方式委托融資平臺公司實施的公益性項目,要補簽合同、協(xié)議,完善相關手續(xù),明確政府和融資平臺公司的權利、義務關系”。
融資平臺轉型之后,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任務的,政府相關責任也加以明確。重慶文件指出,“明確承接政府委托實施基礎設施、公用事業(yè)、土地開發(fā)等公益性項目建設的單位,鎖定單位名單,實行目錄管理”,政府部門“要按照權責對等的原則,與公益性項目建設單位簽訂規(guī)范的合同協(xié)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按照合同協(xié)議約定切實履行責任”。
平臺公司轉型在即
多省已經注意到對融資平臺規(guī)范管理的迫切性。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不完全統(tǒng)計,僅今年以來,江西、廣東、四川等多省,均有下發(fā)相關文件。
如今年1月份,廣東省財政廳印發(fā)《關于嚴格執(zhí)行地方政府和融資平臺融資行為有關規(guī)定的通知》,明確規(guī)定“取消融資平臺公司的政府融資職能,推動有經營收益和現金流的融資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改制”。
今年2月份,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債務和融資管理的通知》,也明確指出要推進融資平臺公司轉型,轉型出路大致分為三類:一是主要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功能、沒有實質性經營活動的融資平臺公司,應在妥善處置存量債務、資產和人員等基礎上依法清理注銷;二是對于兼有政府融資和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職能的融資平臺公司,剝離其政府融資功能,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整合同類業(yè)務,推動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為公益性事業(yè)領域市場化運作的國有企業(yè);此外,對于具有相關專業(yè)資質、市場競爭力較強、規(guī)模較大、管理規(guī)范的融資平臺公司,剝離其政府融資功能,在妥善處置存量債務的基礎上,轉型為一般企業(yè)。
財政部駐湖南專員辦今年曾表示,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進行深入跟蹤調查,發(fā)現2015年以來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債務規(guī)模仍然呈現出快速擴張的趨勢,融資資金基本用于地方政府公益性項目或存量政府性債務借新還舊,償債高度依賴地方政府項目投資撥款或補貼支出。同時,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緩慢,市場定位不清晰。
財政部駐湖南專員辦給出的建議是,對融資平臺可實行名錄制管理,以歷次債務清理掌握的融資平臺公司名錄為基礎,建立融資平臺公司數據庫,并且分類推進融資平臺的轉型。
有地方財政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融資平臺是一個統(tǒng)稱,現實中平臺公司可以叫任何一個名字。進行名錄管理有一定難度,之前銀監(jiān)會曾有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名錄,但是名錄之外,地方還可以成立很多類似這樣的平臺公司。
但融資平臺具有類似的特點。重慶市這份文件對融資平臺公司的界定是,“由市和區(qū)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單位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承擔政府投資項目融資功能,并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以及接受政府委托等方式實施公益性項目建設的國有單位”。
未來全國層面規(guī)范文件有望適時出臺。不過,多位融資平臺公司及財政系統(tǒng)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融資平臺轉型從2010年就已提出,2015年新預算法實施后,也曾著力尋找轉型出路,但不少融資平臺公司轉型仍存在困難。此外,地方政府債券、PPP等合規(guī)舉債融資渠道,是否能滿足地方政府融資需求,也是普遍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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