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天津公租房申請條件
天津,簡稱“津”,別稱津沽、津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qū)、直轄市、國家中心城市,天津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么呢?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guī)淼?021天津公租房申請條件最新,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天津公租房申請條件
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實行準入制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城鎮(zhèn)家庭,可以申請市內六區(qū)、環(huán)城四區(qū)公共租賃住房:
(一)具有天津市市內六區(qū)、環(huán)城四區(qū)居民戶籍,符合住房租賃補貼條件且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以及已領取住房租賃補貼且房屋租賃期限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家庭。
(二)具有天津市市內六區(qū)、環(huán)城四區(qū)居民戶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萬元及以下、人均財產11萬元及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2平方米及以下,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滿18周歲及以上單人戶)。
公租房申請要件:
1、申請人及申請家庭成員有效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人及申請家庭成員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未婚子女與父親或母親不在同戶籍的提供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婚姻狀況證明(備注:有再婚情況的,需要提供歷次的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原件及復印件)
(1)已婚的,戶口簿顯示已婚,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離異的,戶口簿顯示離婚,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原件及復印件;
(3)喪偶的,戶口簿顯示喪偶;
(4)未婚的,戶口簿顯示未婚。
4、家庭住房有關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戶籍地及家庭成員名下房屋權屬證明。戶口簿記載遷入時間在5年以內的,還需提供遷出地房屋權屬證明。離婚人員住房以法院判決或者離婚協議及履行結果為依據認定。
備注:房屋權屬證明包括有效的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國有(集體)土地使用證、不動產權證(房地產權證)、宅基地(建房)使用證、房屋拆遷的提供征收(拆遷)安置協議及證明、房屋買賣的是私產房須提供由不動產登記中心加蓋“不動產檔案證明專用章”的買賣協議、房屋買賣的是公產房提供經營單位加蓋公章的置換單或置換協議。
天津公租房申請流程
一、預申請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可對照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攜帶身份證、戶口簿、住房保障“三種補貼”資格證明原件、復印件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區(qū)房管局填寫《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預申請表》,區(qū)房管局查驗要件原件、留存復印件,為申請家庭開具加蓋專用章的《預申請收訖證明》。取得住房保障“三種補貼”資格的家庭,可繼續(xù)在市場上租賃住房并領取租房補貼。
已提出公共租賃住房正式申請的家庭,不得重復進行預申請。
二、定期匯總
各區(qū)房管局認真做好預申請家庭的登記和匯總工作,每月25日前填寫《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預申請情況月報表》,上報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中心。
三、受理審核
待20_年首批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具備推出條件后,_網站_)等媒體發(fā)布公告。已經填寫《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預申請表》的家庭,可憑《預申請收訖證明》到區(qū)房管局提出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先后順序與《預申請收訖證明》編號無關。區(qū)房管局為預申請家庭辦理申請審核手續(xù),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開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視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供應情況,區(qū)房管局適時受理其他家庭的公共租賃住房申請。
公共租賃住房審核、公示、登記、選房等程序仍按本市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一般公租房使用期限是多久
1、公租賃期限最長為5年,合同期滿承租家庭應當退出住房。
2、承租家庭需要續(xù)租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提出申請,由產權單位會同相關單位復核,符合條件的續(xù)簽租賃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條件暫時不能騰退承租住房的,租賃合同期滿后給予2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同類地段類似房屋市場租金收取租金。過渡期屆滿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產權單位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租金,具體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拒不退出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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