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銷售電子合同模板5篇
商品銷售電子合同模板5篇參考
簽訂銷售合同是經營活動中常見的一項法律活動。一份銷售合同簽訂的好壞牽連到企業(yè)的經濟效益。所以,合同的簽訂一定要慎之又慎。下面小編給大家?guī)砩唐蜂N售電子合同,可以點擊“銷售合同”查看更多相關的買賣合同參考。
商品銷售電子合同模板1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工程名稱:
交貨地點:
供方單位: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預拌商品混凝土銷售合同
合同編號: 簽約時間:
佛建誠信字: 供貨量約:供方單位: 需方單位:
工程名稱:
工程名稱:
供貨期限: 工程部位:
一、需方訂購混凝土規(guī)格和單價(合計: ,以實際發(fā)生量計算。)
二、細則 1、質量標準:混凝土生產及用料質量按國家標準GB/T14902-20--《預拌混凝土》相關標準執(zhí)行,每種混凝土規(guī)格的容重參照2350㎏/m3(以供方的配合比為準),重量誤差為(±2.0%)。現(xiàn)場抽樣檢驗評定以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混凝土質量以現(xiàn)場取樣送檢后的材料分析報告為準,施工技術致使的質量問題與供方無關?;炷廖茨Y前的流態(tài)評定止于車載卸料時的現(xiàn)場取樣。
2、供需雙方都按《預拌混凝土》標準留置、養(yǎng)護試件,需方按要求送檢混凝土試件(費用自理)。如對質量存在分歧,以政府認可檢測部門的報告為準,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及相關檢測費用?;炷潦┕ぜ皺z測資料在需方按合同條款履行好付款情況下,供方可提供相應資料給需方,必須全部款項付清后才交清所有涉及該工程的資料給需方進行工程驗收。
3、如工地涉及供方提供泵車服務的,按37米泵車每立方加收14元,每次打料不少于80立方,如小于80立方時按臺班計算,每臺班費為2800元。48米的每立方加收18元,每臺班費4000元。地泵按每立方10元計算,每臺班費為20--元。如遇市場混凝土生產原材料和運輸燃料價格浮動等因素變化影響到混凝土成本,供需雙方根據佛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發(fā)布的市場材料參考價格,合理對商品混凝土價格作相應的上下調整,并由雙方簽訂補充合同確認新的單價,補充合同之前已確認的結算不作調整,補充合同簽定之后所供應的混凝土按雙方確認的新單價結算。若供需雙方不能就混凝土新的價格調整達成一致意見,供方則按實際已供應商品混凝土數(shù)量向需方收取貨款,雙方簽訂的合同自動終止。
4、供貨方式:
A、需方委托 為報料和簽收人,為合理安排發(fā)貨供應,確保工地順利施工,需方應提前 小時在上班時間內致電供方落實相關報料發(fā)貨計劃,(報料電話為 ,供方售后服務電話為 ,和調度電話 ,為避免出現(xiàn)差錯,最好以傳真或信息方式落單)報料內容包括:工程名稱、部位、等級、塌落度、數(shù)量、時間、輸送方式等。如需變更發(fā)貨內容,務必于成功預約后未發(fā)料前6小時以相同方式通知供方。 需方如不按本條約變更發(fā)貨而使貨物送致需方指定場所后(包括發(fā)貨中需方即時報暫停發(fā)料前已發(fā)出的路途混凝土),供方視需方對以上貨物已簽收使用。
B、供貨量驗收方式:供方按容重2350kg/m3進行供貨,誤差允許±2%,如需方對供應的數(shù)量有異議時可過磅抽查,如超出允許值的可按數(shù)量最小的車次比例作為參考,結算當天的送貨量。供方按常規(guī)10 m3~12 m3/每車發(fā)貨,每批次可允許一車次小于6m3,第二車次起小于6m3/車加收空載費100元/車。
C、貨物運抵需方指定場所后,需方應在30分鐘內組織檢驗和簽收,如發(fā)現(xiàn)重量有大誤差或質量有問題時,需方應立即聯(lián)絡供方組織協(xié)商排疑和處理,取得解決問題的書面依據。如無上述問題,需方施工中發(fā)生怠工時貨到45分鐘內將整車料卸清,過失自負。
5、結結算和付款方式:
A、屬于付款發(fā)貨的合同均以供方收到需方交來的購砼款合同才生效,雙方每月月末進行對帳并簽證確認。屬于按進度付款的合同則雙方每月月末進行對數(shù),于每月的2-3日前做好相關的結算確認,若需方拖延不做結算,視為同意以供方的發(fā)貨單(已簽收)作為需方認可的收貨數(shù)量依據,并于次月5日前付清當月的貨款100%給供方,以即時支票或現(xiàn)金付款,收款收據必須以蓋有供方有效財務章的收據為準。需方以轉帳方式或其它支票支付貨款的以該款項到供方帳戶為準。
B、屬按進度付款的合同,自合同簽訂起30天內,需方如沒有與供方發(fā)生供貨關系的視需方違約,供方按合同工程款的5%收取需方違約金。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需方違反合同約定支付貨款,供方有權停止供貨,需方不能以此理由或其它任何原因轉用其它廠家的混凝土,(不按合同支付貨款超出15天或需方原因連續(xù)30天沒有發(fā)生取料的)視需方違約,供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按合同工程款的5%追究需方的違約金。
C、需方應保證工地內的道路順暢安全以滿足車況要求,因場地條件或人為使混凝土車有損害,損失由需方賠償。
6、本合同雙方在公平互等互利的條件下簽訂,應共同遵守,如有一方違約則另一方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合同一式叁份,需方兩份,供方一份,合同發(fā)生爭議時應協(xié)商解決處理,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供方單位: 需方單位:
供方開戶銀行: 需方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日期:20--年-月-日 日期:20--年-月-日
商品銷售電子合同模板2
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 。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規(guī)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xiàn)定名】【暫定名】 。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xiàn)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的項目中的:
第 【幢】【座】 【單元】【層】 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屬 結構,層高為 ,建筑層數(shù)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guī)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fā)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xié)議。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 。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guī)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將具備下列第 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xié)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fā)生之日起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 規(guī)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
第十一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xù)。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lián)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如果在規(guī)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五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fā)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xié)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 ;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qū)的命名權 ;
第十八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guī)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lián)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lián)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xié)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份。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 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商品銷售電子合同模板3
買方:____________(下稱甲方)賣方: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甲乙雙方經充分協(xié)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guī)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guī)格:___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項執(zhí)行:
(1)按照_______標準執(zhí)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yè)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zhí)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shù)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1.數(shù)量:________.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shù)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guī)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guī)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fā)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fā)現(xiàn)貨物的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guī)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guī)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yǎng)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yǎng)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guī)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guī)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yǎng)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fā)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fā)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fā)貨前與甲方協(xié)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shù)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xù),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fā)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第十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行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附加條款:1.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其它事項:1.按本合同規(guī)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yǎng)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日內,按銀行規(guī)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受權代表:(簽字)______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于____(地點)。
商品銷售電子合同模板4
合同編號:
簽定地點:
簽定方式:
買方(蓋章) 賣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稅號: 傳真:
一、交貨清單
序號名稱單位數(shù)量單價金額合計:(大寫) 萬 仟 元整¥
二、其它約定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
(2)收貨地址:對方公司
(3)運輸方式:送貨上門
(4)風險轉移:賣方將貨物交付買方或第一承運人時,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轉移至買方。
(5)所有權轉移:買方收到貨物后未付清貨款前,貨物的所有權仍屬賣方。
(6)貨物驗收:買方在收到貨物后________日內提出異議,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賣方所交貨物與合同相符。
(7)保修期限:________年。
(8)結算期限:款到發(fā)貨。
(9)爭議解決:本合同發(fā)生糾紛,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未成,交賣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0)本合同清單內物品一經售出,除因質量問題需返修更換以外,概不退貨。
(11)本合同一式二份(傳真件亦有效),雙方各執(zhí)一份,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請簽字蓋章后回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銷售電子合同模板5
鑒于目前房地產市場中諸多糾紛源于面積數(shù)據,為減少房屋交付使用時因面積問題產生的爭議、保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出賣人和買受人愿意以套內使用面積作為房屋價款結算的依據;本著誠實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現(xiàn)就房屋套內使用面積條款約定如下:
一、面積定義:套內使用面積等于套內各功能空間使用面積之和,各功能空間使用面積等于各功能空間墻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所謂功能使用空間包括臥室、起居室(廳)、廚房、衛(wèi)生間、餐廳、過廳、過道、前室、貯藏室、壁柜等(不包括陽臺部分)。
二、面積種類:本協(xié)議中所指的暫測面積是指在房屋未交付前,根據出賣人提供的圖紙測量得出的面積。本協(xié)議所指的實測面積是指在房屋工程竣工后,由相關測量機構根據有關規(guī)定,對實際存在的房屋進行測量后得出的面積數(shù)據。
三、面積約定:出賣人和買受人根據雙方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二十條的規(guī)定,買受人所購房屋套內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暫測套內使用面積結果以出賣人提供的平面圖紙為測量依據。
面積誤差率=|暫測套內使用面積-實測套內使用面積|÷暫測套內使用面積×100%四、誤差處理一:買受人所購房屋套內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若實測套內使用面積與暫測套內使用面積出現(xiàn)誤差時,當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大于暫測套內使用面積時,買受人無須支付多余價款。
五、誤差處理二:如果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于暫測套內使用面積,且面積誤差率絕對值在3%(含3%)以內的,則出賣人應當在向買受人出具該商品房的實測面積數(shù)據后30日內,向買受人退還房屋差價款,房屋差價款=[(暫測套內使用面積-實測套內使用面積)÷暫測套內使用面積]×100%×房屋總價款。
六、誤差處理三:如果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于暫測套內使用面積,面積誤差率絕對值超過3%的,則買受人在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具該商品房的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報告后30日內有權退房。如買受人在該期限內未書面提出退房要求,視為買受人接受該房屋的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在向買受人出具該商品房的實測面積報告后30日內,對面積誤差率超過3%以上的部分,向買受人雙倍退還該部分的房屋差價款;面積誤差率絕對值在3%以內的部分仍然根據前條(誤差處理二)的規(guī)定退還買受人。
七、面積數(shù)值:《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三條中所述房屋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及本協(xié)議中所述套內使用面積均為暫測面積;其中該套房屋的實測建筑面積,仍作為出賣人或其他相關機構(如物業(yè)公司、房屋權屬登記機構)辦理權屬登記、繳納稅費和物業(yè)管理等費用的結算依據。
八、測量機構:對面積數(shù)據進行測量時,聘請的測量機構應當具有政府相關部門許可的商品房測量資質。
九、面積實例:為有利于本協(xié)議的理解與適用,現(xiàn)舉例說明如下:
1、暫測套內使用面積:有一正方形居室,共計售價100萬元人民幣。四面墻長度相等,站在室內以兩墻交接點為起點和終點,測量任意一起點與終點之間的距離均為10米,則內墻周長4-10=40米,墻厚30厘米,門寬100厘米,因此套內使用面積暫測數(shù)據為10-10=100平方米。
2、實測面積增加:若房屋竣工后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大于100平方米,則買受人僅支付100萬元即可,無須另行結算。
3、實測面積減少一:當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于100平方米但大于97平方米(包括97平方米),例如實測面積為98平方米,則出賣人向買受人退還該小于部分的房屋差價款,差價款的具體數(shù)額[(100-98)/100]-100%-100萬=2萬元。
4、實測面積減少二:當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于97平方米時,例如是95平方米,則買受人可以選擇解除或者不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當不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情況下,由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面積差價款,差價款數(shù)額為[(97-95)/100]-100%-100萬-2+[(100-97)/100]-100%-100萬=4萬元+3萬元=7萬元。
十、其他條款:
本協(xié)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簽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協(xié)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協(xié)議為準;
本協(xié)議由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僅作參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均以中文文本為準;
本協(xié)議一式肆份,出賣人貳份,買受人壹份,房屋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機構壹份,各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字):_________ 買受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