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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教職工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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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教職工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通用10篇)

定制規(guī)章制度是旨在確保教職工的行為符合道德規(guī)范、法律規(guī)定和學校要求,保障學校的正常運轉和發(fā)展。不同學校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可能會有一些不同的規(guī)章制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教職工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

關于教職工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

關于教職工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篇1】

門衛(wèi)制度

一、堅守崗位,做好保衛(wèi)工作。

二、按時開、關幼兒園大門,注意幼兒入、離園的安全,防止幼兒走失。

三、做好家長和其他來訪者德接待工作。

四、做好報刊、雜志、信件德收發(fā)制度。

五、做好園包干區(qū)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工作和領導分配的其他工作。

請假制度

一、所有請假者,必須先到園長室填寫請假登記,辦理審批手續(xù)。

二、請病假必須持有醫(yī)院證明(區(qū)級以上醫(yī)院),如急診必須持有急診章的'假條,如續(xù)假必須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按事假累計。

三、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的需提前請假,經領導準假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緊急情況需電話通知。

四、無故缺席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病事假一星期內由班級自行解決,安排好工作;一星期以上由幼兒園與班級協(xié)商安排。

六、遲到早退者,由門衛(wèi)考勤。

七、節(jié)假日如外出,需提前告知領導并按時返回,如逾期不回,按曠工處理。

八、法定公假,應事先打招呼,安排好工作辦好移交手續(xù)方可離崗。

九、未履行請假手續(xù),自行不到崗,則以曠工論處。

獎懲制度

為了鼓勵教職工自覺遵守規(guī)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為幼兒園多做工作,做好工作,設置出勤獎、超額獎、教育教學成果獎、考績獎、安全獎、衛(wèi)生獎、教科研津貼、加班、代班補貼、保教樸貼、興趣小組津貼、職務津貼。

一、出勤獎

每月出滿勤者,獎勵80元,病假一天扣5元,事假一天扣15元,曠工一天全扣,婚喪產假,每天扣3元,函授考試等公假每天扣3元,遲到早遲、中途離崗一次扣3元。一學期出滿勤者發(fā)給全勤獎80元。

二、超額獎

按市規(guī)定標準人數計算,凡幼兒出勤率達80%發(fā)超額獎,每班超1名幼兒,在班教師每人每月獎4元,特殊班級和后勤、行政人員拿全園平均數。

三、教育教學成果獎

凡在省、市、區(qū)、園各項保教活動訐比中獲獎或上公開課發(fā)表文章者,按獲獎等級發(fā)給一定數額的獎金,文娛節(jié)目設特別獎,為參賽項目作出貢獻的配班教師和后勤服務人員,可發(fā)給適當比例的獎勵。

1.國家級每人每次每篇一等獎160元,二等獎140元,三等獎120元

2.省級每人每次每篇一等獎120元,二等獎100元,三等獎80元

3.市級每人每次每篇一等獎80元,二等獎60元,三等獎40元

4.區(qū)級每人每次每篇一等獎40元,二等獎30元,三等獎20元

5.園級每人每次每篇一等獎30元,二等獎20元,三等獎10元

在雜志上發(fā)表文章后,幼兒園再付同額稿費一份。

四、考績獎

根據考核項目,每月進行一次過程考核,采取打分制,根據所得的分數給予等額獎勵,因體罰造成不良影響或發(fā)生重大事故扣除責任人當月考績獎。

五、安全獎

對全年安全無責任事故的工作人員,獎勵100元,班組長獎勵200元,部門負責人獎勵300元,園長拿部門負責人的平均獎。

六、衛(wèi)生獎

每周對各班進行衛(wèi)生檢查,每月累計公布。每學期對各班組衛(wèi)生工作進行一次綜合評比,根據評比結果評出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90元、60元、30元。

關于教職工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篇2】

奉獻于教育事業(yè)的各位教職工,在不同的教學單位,學校為更好的管理,都會為各位教職工制定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是教職工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yè),不提倡留職停薪,未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yè)。

2、全校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

3、凡要求調入本校工作的教職工經學??己?行政會研究同意方可辦理調入手續(xù)。調入后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評合格,方可成為本校正式教職工。

4、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崗,否則從通知之日起以曠工論處。

5、凡本校教職工連續(xù)礦工一周或累計半個月以上者,以待崗處理。

二、考勤

1、學校全體干部,教師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教務處負責考勤工作。各組、室設考勤員一名,(由組長擔任),逐日記載出勤情況,按日統(tǒng)計,上報教務處匯總公布。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guī)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中途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上海晚婚晚育產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xù),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組室負責人或考勤員。

4、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xù),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曠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應的工資外,停發(fā)當月獎勵工資。

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yè)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專職教師,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寒暑假。職工、干部寒暑假期間,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時間由學校或部門安排工作。

7、凡本校教職工,無故連續(xù)曠工一個月,或累積一個月者,以自動離職處理。

8、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guī)定,與工資、獎金、評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xù)。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工作之后,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或事后補假。

2、請假時間在1—2節(jié)課以內,本人空課者,由年級組長批準;一天以內由教務主任批準(后勤人員由總務主任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由校長批準;一周以上,由校長簽注意見后,報教育局辦公室批準;中層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長批準。

3、教職工請假,一月內事假累計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發(fā)全部獎金;一學期事假累計15天,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扣發(fā)全學期地區(qū)津貼;事假在一個月,病假兩個月以上者,停發(fā)請假期間的職務工資。更多文章:

4、請長期病假者,從綹三個月起,除執(zhí)行上述第三條規(guī)定外,發(fā)給病假期間工資標準如下:

工齡不滿十年的發(fā)給本人工資90%(指除工務工資、獎勵工資以外的基本工資,下同)。滿十年的照發(fā),六個月以上病假的,從第七個月起發(fā)病假期工資,標準如下:工齡不滿十年,發(fā)給本人工資70%;十年以上的發(fā)給本人工資的80%。

5、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準假三天,實行晚婚晚育的可準假10—15天。

6、女職工的產假按生育暫行規(guī)定辦理。上海晚婚晚育產假。

7、本人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三日的喪假。

8、外省市籍職工,請假赴原籍結婚、奔喪者,根據往返路程、遠近往返所需時間,給予路程假。

9、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xù)假逾期不歸者,以曠工論處。

四、獎懲

1、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xù),并公之于眾。

2、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為15%--20%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群眾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

3、給予教職工處分,必須慎重,應由學校組織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后,根據錯誤程度和本人認識態(tài)度,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討論,形成初步見后,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記過以上處分,需經主管部門批準。為您提供范文

4、獎勵以精神為主,物質為輔。

5、所有獎勵和警告以上的處分,均記入個人和學校檔案。

6、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yè)業(yè),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不良行為敢于斗爭,事跡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開拓,創(chuàng)新善于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后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后進學生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并做出顯著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tài)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好者。

(9)為籌集資金做出突出成績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為者。

7、對照上述條件,視情況可授予先進工作(或其它榮譽)稱號,或給予單項獎勵。

8、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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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3)違法亂紀,賭博成性,酗酒成風,打仗,挑撥是非造成不良影響者。

9、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tài)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fā)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警告、嚴重警告、記過、降職、降薪、開除留用、開除等處分,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關于教職工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篇3】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強師德建設的精神,強化對教師隊伍的管理,特制定教師職業(yè)道德考核、評議制度。

第一、教師要加強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對所負責的工作要認真履行職責,對工作中出現(xiàn)的失誤要實行“責任追究制”,三天之內級組長要把情況書面報告教導處。原則上要由教導處分析原因、分清責任、作出處理。并作為教師能否聘任內容之一。

第二、要熱愛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

如果有諷刺、挖苦、歧視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現(xiàn)象要追究法律責任。按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賠償等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三、要模范遵守社會公德,語言規(guī)范健康,行為舉止文明禮貌。

如有黃、賭,及違反社會公德的現(xiàn)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扣除獎教金,并且當年不能評先、評優(yōu)。

第四、要密切聯(lián)系學生家長,堅持家訪制度。

不能指責、訓斥學生家長。如有指責、訓斥家長的現(xiàn)象要進行批評教育,在5天之內向家長賠禮道歉,并且當年不能評優(yōu)評先。

第五、要關心集體。

不做有損集體榮譽的事,如果有損于集體榮譽的事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責成寫出書面檢查,在一定范圍內作公開討論,并扣出集體榮譽獎。

第六、要尊重同事,團結合作。

有意見當面交換,有問題逐級反映,不做不利于團結的事,不講不利于團結的話。如有背后議論,有意無意挑起矛盾,要進行嚴肅批評。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分析討論,當年不評優(yōu)評先,扣除集體榮譽獎,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低聘、緩聘。

第七、對教師職業(yè)道德建設的情況,每學期進行一次檢查評估。

并積極聽取學生、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對教師職業(yè)道德狀況的評議,接受學生、家長的監(jiān)督。

第八、加強請示匯報制。

如有上述情況必須在三天之內報告上級。教師中的情況由級組長報告教導處,教導主任、副校長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的情況報告區(qū)教育局。逐級匯報,以便互通情報、及時糾正,提高素質。

關于教職工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篇4】

為加強教職工公寓的規(guī)范化管理和教師人身財產安全,營造良好的生活與休息環(huán)境,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 入住條件

距離學校2公里之外的單身未婚教職工。已婚職工確需入住需經學校研究同意。

第二條 申請入住手續(xù)

本人向學校申請,經學校研究同意繳納50元押金后安排住宿,職工在入住之前要清點好室內配置物品及設施并簽字存檔。

第三條 辦理退宿手續(xù)

本人提出申請,學校派人清點室內物品確認無損后發(fā)還押金,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第四條 管理規(guī)定

1.本公寓為單身未婚職工公寓,凡履行結婚登記手續(xù)的職工需在2周內搬離該公寓。

2.本公寓為雙人標準間,如有一人搬離,學校有權調配職工住宿。

3.職工必須按所分配的房間、床位居住,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房間;宿舍只限職工本人使用,不得轉讓他人或帶外來人員住宿。

4.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樓道內大聲喧嘩;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打架、酗酒;嚴禁在房間內聚眾喝酒、賭博。嚴禁從事違法亂紀的活動。

5.自覺愛護公物,愛護室內設施和用具,不得私自改動和拆毀,不得私自加裝或調換門鎖,不得在室內墻壁上打洞、亂釘、亂寫、亂畫,不得亂拉亂扯電線、網線、繩索等,丟失損壞公物者應賠償。

6.嚴格遵守用電制度,宿舍內禁止使用電水壺、電褥子、熱得快、電爐子、電暖器等電器。

7.嚴格落實學校的'各項要求,晚8:00以前必須返校,22:00熄燈就寢。

8.保持公共場所的衛(wèi)生清潔,嚴禁向公共場所(樓道、樓梯口、窗外等處)亂扔垃圾。走道、走廊等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擺放灶具或做飯。

9.各樓層負責人要管轄好樓層的安全、衛(wèi)生工作,安排好每天的衛(wèi)生值日。

10.同志之間要相敬互助,和睦相處,提高防盜防火和自我保護意識,發(fā)現(xiàn)異常要同舟共濟,一致對外,并及時報警。

11.妥善保管個人物品,注意防火、防盜,出入要及時關好門窗。

12.節(jié)約用水用電,按時交納水電等費用。

13. 居住朝陽面和陰面房間的職工,每年寒假開學前對調一次。

14. 不得將學生帶入公寓。

關于教職工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篇5】

坐班對象為學校所有教職工,包括學校領導、專任教師、行政后勤及其他人員。

坐班時間為教職工的正常工作時間,具體為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處室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為8:00—11:30;2:30—5:30。

一、坐班紀律要求

1、在坐班期間,不上課的教師只能在辦公室或微機室、實驗室等處從事與教學有關的活動,不得做與教學無關的活動。

2、坐班期間,不得在辦公室大聲喧嘩影響他人辦公。若有家長或客人來訪,可到各年級接待室接待。

3、外出學習、培訓以及因病、因事不能按時坐班的,必須履行請假、銷假手續(xù),不能履行手續(xù)的作曠工處理。

4、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坐班時間,任何人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無故中途離開。

二、坐班管理

1、坐班管理實行室長負責制。室長負責辦公紀律以及衛(wèi)生值日安排并檢查,每天由值日干部檢查到崗情況作好記載,各線領導協(xié)管,當日值日干部每天上、下午不定時抽查至少兩次。

2、學校領導因公外出必須報告校長,并通知值日干部及學校辦公室,其他時間學校領導與教職工一同坐班。

3、教職工坐班管理實行量化考評積分扣除制,對違反坐班紀律的及坐班未到的教職工按學校的.考勤細則扣分,教職工坐班情況的積分每月由辦公室匯總一次,納入績效工資考核。

關于教職工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篇6】

為了加強校園環(huán)境管理,創(chuàng)建文明、整潔、優(yōu)美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huán)境,促進校園環(huán)境建設與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管理制度。

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

總述

1、校園環(huán)境衛(wèi)生應做到清潔、衛(wèi)生、文明、有序,最大限度減少對環(huán)境的污染和對師生學習、生活的影響。

2、保潔工作是為了維護校園道路和公共場所整潔而從事的清掃和環(huán)境衛(wèi)生保持工作。

一、道路清掃與保潔

1、定時清掃,定時保潔。

2、廢物箱美觀、適用,完好。無拋散、存留垃圾。

3、路旁綠地、綠化帶無積存垃圾。

二、主要公共場所環(huán)境衛(wèi)生

1、公共場所清掃和保潔應符合下列要求:

公共場所環(huán)境應整潔,無亂堆雜物、存留垃圾和污水;綠地、噴泉、水池,應保持整潔、美觀,無垃圾、雜物。

2、室內地面應清潔;室內門窗、墻壁無積灰和蛛網;玻璃應光潔明亮;室內燈具、板凳等設備干凈衛(wèi)生,無積灰、污物。

3、公廁通風應良好,無明顯臭味;門窗墻面無污跡、無亂涂亂畫;地面光潔,無積水。大小便槽無污物、垃圾、管道保持暢通;蚊蠅繁生季節(jié),應定時噴灑藥物。

三、垃圾處理

垃圾收集容器應定位設置,擺放整齊,周圍應整潔,無散落、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容器應無破損,外體干凈,定時對收集點、收集容器噴灑消毒、滅蚊蠅藥物;生活垃圾應每日清除,無堆積,無積壓,不腐爛發(fā)臭;垃圾收集容器應定時清洗。

四、檢查與監(jiān)督

1、物管公司每天一早對學院的道路及環(huán)境作一次全面清掃,保證校園的環(huán)境清潔衛(wèi)生

2、主要公共區(qū)域定人、定崗認真清掃和保潔

3、對噴水池及魚池的管理做到每半年清洗一次,每日對池內的'雜物進行打撈,保證池水水質干凈清澤,每日對池中的魚做投食畏養(yǎng),保證水池的干凈、美觀。

4、校園環(huán)境衛(wèi)生工作由后勤處負責檢查監(jiān)督和落實。

5、后勤處定期對校園環(huán)境清潔進行巡查并評估。

校園綠化管理制度

總述

1、為了推動校園綠化工作的開展,加強校區(qū)綠化管理,保護和改善校園環(huán)境,結合校園實際情況,特作如下規(guī)定。

2、本規(guī)定所稱校園綠化,是指校園范圍內的庭院綠化。

3、校園綠化作為校園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證綠化比例,投入綠化資金,注重綠化效果和管理美化工作。

4、加強校園綠化管理,提高校園綠化水平,全體教職員工人人有責。

關于教職工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篇7】

為加強校園監(jiān)控中心管理,確保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安全、規(guī)范、高效運行,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校園監(jiān)控中心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履行職責,及時掌握各種監(jiān)控信息;發(fā)現(xiàn)事故、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

二、愛護和管理好各項設備,早班接班后半小時內負責對設備進行清潔擦拭,監(jiān)控中心內的所有設備設施非專業(yè)人員嚴禁動用。

三、嚴格按規(guī)定操作步驟進行操作,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不得利用監(jiān)控設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四、密切注意監(jiān)控設備運行狀況,保證監(jiān)控設備系統(tǒng)的正常運作,發(fā)現(xiàn)設備出現(xiàn)異常和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做詳細登記。

五、工作人員不得擅自脫崗,未經允許不得隨意代班、調班;需按規(guī)定時間交接班,交接班時,須將當班情況和未盡事項向接崗同志交代清楚。

六、嚴禁在監(jiān)控中心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七、非監(jiān)控中心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監(jiān)控中心;師生員工和外來人員需到監(jiān)控中心查詢情況必須經保衛(wèi)處同意方可進入監(jiān)控中心查看。

八、保持監(jiān)控中心干凈、整潔、安靜。

九、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監(jiān)控中心;嚴禁使用有干擾儀器正常運行的電子設備和使用電爐、電飯煲等電器。

十、務必保障通信聯(lián)絡暢通,不得用值班電話接、打私人電話。

十一、不得無故中斷監(jiān)控;監(jiān)控錄制的資料應妥善保存,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刪除原有資料。

十二、監(jiān)控中心值班人員必須具有保密意識,校園監(jiān)控的范圍、監(jiān)控設備的布防嚴禁外傳,不得在監(jiān)控中心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

關于教職工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篇8】

考勤管理

1、 校務辦負責學校教職工的考勤管理。

2、 半(整)天假(含機動假):所有教職工請假(半天或以上)均實行事先請假制度,并附請假條(電話請假的則事后補辦手續(xù))。

3、 公出:上班期間,行政人員公出由校務辦開公出證明單,教學活動出則由教務主任或德育主任開具公出證明,后勤人員公出由總務主任開具公出證明,特殊人員另行處理。

4、 每月初由校務辦統(tǒng)計并公布上一個月的出勤情況。

5、 學校行政值班人員負責對教職工考勤情況進行抽查。

6、 門衛(wèi)室記錄的教職工進出校門的時間,供校務辦月底核查。

上班

一) 正常上班:

全體教職工應按學校規(guī)定的時間、崗位準時上下班。上班時間內不準打牌、下棋、玩電腦游戲、網絡游戲等游戲類活動(學校、工會組織的例外)。

二) 加班:

指由于學校工作需要,在節(jié)假日或晚上上班工作。部門加班需由分管領導同意,一般當月結清加班費用。

三) 曠工:

未經有關領導批準擅自不上班(指沒有辦理請假、公出等手續(xù),半天或以上不到學校上班的)均屬曠工。

假 期

一) 機動假

不影響正常教學情況下每月可以有半天機動假。

二) 小時假

教職工因私外出或遲到、早退教職工本人應主動并如實在門衛(wèi)登記。在不影響教學工作的`前提下,允許教師有一定時間用來處理個人事務,每次時間必須控制在2小時內,每月使用機動時間不超過3小時,每次不超2小時,月遲到、早退、或中途外出合計不超過3次。

注:機動假與小時假不能同時享有,已有機動假存在的情況下,再有小時假或其它病事假,那么機動假作為事假處理。

三) 探親假

1)工作一年以上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探親假在寒、暑假期間內實施。

2)職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

3)學校負擔享有探親假職工的往返路費。(按普通等級報銷)。

關于教職工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篇9】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增強教職工主人翁責任感,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動學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1、在規(guī)定的學期時間內,除法定節(jié)假日外均為教職工工作時間。

2、根據有關規(guī)定,在節(jié)假日、寒暑假進行的政治業(yè)務學習、進修培訓及正常的社會活動也作為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二、批假規(guī)定

1、婚假、產假、喪假等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辦事、開會、學習培訓及參加其它公務活動):憑文件或有關單位負責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須持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等,按實際情況批假。

4、事假、門診病假按實際情況批假。

三、批假權限

1、校長請假由督導辦主任審批,并報副校長知曉。

2、副校長和中層干部請假由校長審批。

3、教職工請假由校長審批,校長不在校時由副校長審批。

4、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須另報督導辦審批,一月以上的還須報教科局審批。

四、批假程序:

1、公差、短時請假(四小時以內)采用口頭方式,其他請假采用書面方式,書面假條由辦公室統(tǒng)一印制。所有請假經審批后報值周領導登記。

2、住院病假由分管領導安排人員代理工作,其他假項由請假人自行聯(lián)系人員代理工作并報分管領導備案,否則不予準假。

3、請假須提前進行。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及時書寫假條,假后歸校應及時補上;續(xù)假的'按請假程序提前辦理。

4、請假手續(xù)辦理完畢后,請假人應口頭向沒有參與批假的領導說明請假情況,以便于工作安排。

五、相關說明:

1、上班考勤分為出勤、曠工、請假(公差、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項目;會議活動及崗位工作分為出勤、曠課、遲到、早退等項目。

2、崗位工作考勤時,教學人員出勤以節(jié)為單位,由值周領導和教導處負責登記;行政后勤人員出勤以天為單位,由值周領導和副校長登記;各種會議、學習培訓、活動以次為單位,由辦公室和組織者負責登記。所有教職工出勤情況由辦公室統(tǒng)計匯總。

3、相關領導必須嚴格、準確考勤,以便于落實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另行制定《教職工出勤考核辦法》)。

4、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學校分配的工作,按曠工論。經常曠工者,學校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5、本制度從20__年2月25日起執(zhí)行。

關于教職工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篇10】

為做好__校區(qū)臨住教職工宿舍的綜合管理工作,為教職工提供一個溫馨、安全、衛(wèi)生的住宿環(huán)境,結合__校區(qū)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住宿安排原則

1.教職員工需到__校區(qū)上課或辦公的'均可提出住宿申請。

2.臨住宿舍的床位和床上用品實行公用原則,由__校區(qū)綜合辦公室統(tǒng)一配置。

二、住宿辦理程序

住宿申請人需于學期初到__校區(qū)綜合辦公室辦理住宿登記手續(xù),經批準后領取房間鑰匙。如住宿時間有變更,須及時辦理變更申請手續(xù)。學期結束后應及時到__校區(qū)綜合辦公室辦理退還手續(xù),并歸還房間鑰匙。

三、住宿守則

1.教職工要按申請指定的床位入住,未經同意不得隨意調換床位。

2.住宿期間要保持房內衛(wèi)生清潔,不得隨地丟果皮、紙巾、煙頭等垃圾。休息時間不得大聲喧嘩、吵鬧,影響打擾別人。

3.不得私自將臨住宿舍內的床上用品帶走或鎖進衣柜。

4.臨住教職工宿舍實行“本人申請,本人入住”的原則,不允許將臨住房間的床位轉讓給他人入住,也不得隨意帶其他人入住。

四、安全守則

1.離開宿舍須關掉光管、風扇等電器(熱水器可在周末再關掉)。

2.嚴禁攜帶有毒、易燃、易爆物品進入舍內。禁止在宿舍內使用大功率電器。

3.離開宿舍須關好門窗,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

4.丟失宿舍鑰匙需賠償10元。

5.丟失或損壞宿舍內公用物品需按價賠償。

五、對違反本規(guī)定的教職工,__校區(qū)綜合辦公室將根據實際情況向相關部門通報。

六、本辦法由__校區(qū)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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