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關于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23年關于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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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關于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篇1
為加強商場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商場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加強商場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努力控制經營過程中的安全事故隱患發(fā)生,結合本商場實際情況,制訂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崗位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商場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填寫檢查記錄。
4、檢查部門負責人將定期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匯總并及時整改,若發(fā)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并定期檢測。
(2)相關消防設備定期對其進行測試。
4、消防器材管理: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1)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2)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3)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 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如需拉線必須由值班電工負責。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有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嚴禁在商場內使用明火,一旦發(fā)現將給予責任人嚴厲考核。
(七)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2、 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
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023年關于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篇2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讓全體員工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人人對商場消防工作負責。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月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要有專人開展消防安全巡查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時上報。
4.每年組織員工滅火疏散演練不低于二次。
6.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除火險隱患。
7.建立商場消防檔案,組建志愿消防隊,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商場內禁止吸煙。
8.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檢查工作,對發(fā)生火災或火災隱患整改不及時,將加倍處罰相關責任人。
9.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guī)要求,并落實維護人員。
2023年關于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篇3
商場超市防火一般可分為:營業(yè)廳防火,生鮮熟食防火,電氣機械防火,周轉、辦公室、財務部、宿舍防火。營業(yè)廳的火險,一般來自于顧客攜入火種,電氣短路和違章電氣作業(yè);生鮮熟食火險,主要來自于電氣、燃氣和違章安裝、操作(如油炸、烘烤)及意外造成;電氣火險,主要是由短路、過負荷、接觸電阻熱、電火花和電弧、照明燈具、電熱元件、電熱工具的表面熱、過電壓和渦流熱造成;周轉倉、財務室、辦公室、宿舍火險,主要來自于電氣方面的原因,人員吸煙和違章動火等因素造成。
針對以上情況,結合本商場實際,特制定如下規(guī)定:
一、營業(yè)廳防火:
禁止任何人在賣場內吸煙;
禁止在營業(yè)廳使用一切電加熱產品(特殊情況上報審批);
禁止在營業(yè)廳進行電焊、風焊、切割等電氣作業(yè);
禁止在化妝品區(qū)存放過多危險物品(如摩絲、發(fā)膠、指甲油等);
禁止在雜貨區(qū)存放過量易燃、易爆物品(如乒乓球、火機、小瓶汽油、灑精、蠟紙、丁烷氣等);
禁止無證人員私拉亂接電線;
不得在商場內存放垃圾,封好柜臺下側同地面縫隙;
隨時檢查電氣線路,消防設施,保證一切設備正常運行;
禁止偽裝、遮擋,挪動消防設施;
二、生鮮/熟食防火:
非授權情況下,禁止任何人私自動火,進行相關操作;
電氣線路同燃具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
燃具同氣罐距離保證在1.5米以上;
倉庫不得存放過多易燃物品(飯盒、紙、燃氣等);
禁止在操作時離開崗位,堅持先點火后開氣原則;
煤氣罐不得過多罐裝(不超容器85%)過多存放;
禁止將液化石油氣倒置,臥放;
禁止以任何方式給液化氣石油氣加熱;
勤作檢查,及時整改,保證一切設備正常工作;
禁止明火試漏,禁止挪動、偽裝、遮擋消防設施,保證在無人時做到:火熄、燈滅、水斷、氣關;
三、電氣防火:
禁止違章搭設電路,安裝時必須使用符合國標的材料;
禁止超負荷,強行運作電氣設備;
禁止違章使用切割機,電焊、風焊和打磨機械;
禁止過量存放動力燃料,在該處吸煙和進行其它不安全的電氣作業(yè);
禁止閑人進入配電房;
禁止使用除保險絲外任何材料代替保險絲;
保證電氣線路正常,接頭牢固,完全包扎;
禁止移動,遮擋,偽裝消防設施。
四、周轉倉防火:
禁止違章安裝、使用燈具,配電線路使用金屬管或難燃管材包裝;
禁止在倉庫內吸煙、動火;
禁止在倉庫內進行切割,風/電焊和打磨作業(yè);
禁止超高存放貨物,禁止在燈具下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放物品離燈具保證在50公分以上;
保證已接電源線路接頭牢固,完全包扎;
禁止私拉私接電線,在倉庫內使用一切加熱產品‘
禁止將易燃品、危險品混存;
禁止挪動、遮擋、偽裝消防設備設施,所配消防器材合理;
保證消防設施正常工作,做到人走燈滅。
五、辦公、財務、宿舍防火
禁止在上述區(qū)域違章使用電加熱產品;
禁止吸煙,私自動火,用電燒水;
禁止在該區(qū)域進行風/電焊、切割、打磨作業(yè);
禁止在該區(qū)域私拉亂接電線,將煙頭(宿舍)或其它火種扔進垃圾箱;
禁止將人事檔案、資料亂擺放,應設專人管理保存;
禁止在財務室存放大量現金;
禁止挪動、偽裝、遮擋、私自改建消防設施。
2023年關于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篇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法規(guī),結合本商場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旨在加強本商場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yè)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本商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 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 商場、分商場及各部門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商場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商場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
第五條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商場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商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商場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 各分商場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fā)生火災而專業(yè)消防隊未到達前, 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 商場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商場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商場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商場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zhí)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行為。
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1.處理本商場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商場的防火安全制度。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 商場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 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均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規(guī)定,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采取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他各部門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商場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商場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便及時發(fā)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 各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門及本部門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 對從事電工、燒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guī)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條 施工作業(yè)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規(guī)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yè)申請表》并按不同級別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yè)指可能發(fā)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安全技術和保衛(wèi)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yè)指可能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由保衛(wèi)室提出意見,經防火由責任人審核,報總商場保衛(wèi)部主管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商場保衛(wèi)部審核,報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xù),待批準后發(fā)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yè),并要在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zhí)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員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qū),一律不許使用電爐等電器。
第二十條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規(guī)定妥善管理。
2023年關于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篇5
1. 門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 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防火責任書》。
3. 安全部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超市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營運部門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 超市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tǒng),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 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wèi)、巡邏、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yǎng),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6. 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 超市內所有區(qū)域,包括銷售區(qū)域、倉庫、辦公區(qū)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須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
8. 賣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 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10. 商場內所有開關必須統(tǒng)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電梯統(tǒng)一由安全員關開,其他電力系統(tǒng)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 營業(yè)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tài)。
12. 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操作,實行上崗證作業(yè)。
13. 柜臺、陳列柜的射燈、廣告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以防溫度過高引起火災。
14. 貨架商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jiān)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guī)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15. 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發(fā)膠、賽璐珞等,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fā)現泄漏、揮發(fā)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 超市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tǒng)、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2023年關于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篇6
商場消防安全制度一: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每個月商場消防安全負責人都要組織工作員人員開會,總結前段時間消防安全工作,了解當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進展,是否有新問題要反映。做好各項會議記錄。
商場消防安全制度二: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包括組建消防隊伍、監(jiān)督消防人員的工作情況、做好消防安全培訓教育等。
商場消防安全制度三:巡查制度
規(guī)定消防人員每天的巡查次數,巡查的工作要點,以及巡查的方法。制定火災隱患的評定方法及處理程序。
商場消防安全制度四:消防值班制度
消防人員不像其他工作人員一樣,到點就下班。他們必須做好輪換交接工作。而且消防人員還要三班倒,上晚班是對消防人員的最大考驗,一來生理鐘被打亂很容易睡著。二來晚上也容易發(fā)生火災或是偷盜事件。
商場消防安全制度五: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商場發(fā)生火災,大多數與易燃、易爆物有關的。電路系統(tǒng)就是其中的一個,電路老化,或是線路出現問題,都會引起火災。商場消防安全制度要對用火、用電管理有要明確的規(guī)定才行。
商場消防安全制度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規(guī)定消防設施管理人員及其職責。設備登記、保管及維護管理要求。無消防器材的支持,消防安全工作也難以進行。
商場消防安全制度七: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及獎懲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及獎懲制度有利于規(guī)范消防人員的行為。考核評定是對其工作的肯定,通過考核評定了解消防工作情況,如有問題及早處理。
2023年關于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篇7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商場消防安全管理, 保護國家財產及公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商場,除遵守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外,還應遵守本規(guī)定。
第三條本規(guī)定所稱商場是指經銷百貨、 服裝、五金交電、日雜土產、副食、糧油、書刊及其他商品的室內場所。
在本市舉辦展覽展銷活動,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市公安消防局是商場消防安全的監(jiān)督機關。市和區(qū)、縣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具體實施商場消防監(jiān)督檢查、火災原因調
第五條商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依法對其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其職責是:
(一)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有關規(guī)定;
(二)組織制定、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三)對從業(yè)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組織消防知識培訓;
(四)組建專職、義務消防隊,根據本商場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方案,定期進行演練;
(五)組織維護、管理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
(六)組織消防安全檢查,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規(guī)定整改火災隱患;
(七)組織職工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八)根據營業(yè)場所規(guī)模及經營商品的火災危險性,配備專(兼)職防火人員,并向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第六條商場的電工、 焊接工、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操作工及從事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tǒng)的操作人員應經公安消防機構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七條商場應對從業(yè)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 并達到下列要求:
(一)了解本崗位火災危險性、防火措施,掌握滅火基本方法;
(二)發(fā)生火災時,能及時報告火警,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撲救初期火災。
第八條商場營業(yè)場所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設置明顯"禁止吸煙"標志;
(二)消火栓應有明顯標志,不得妨礙其正常使用;
(三)柜臺售貨區(qū)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3米,次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四)柜臺外不準堆放商品;
(五)敞開售貨區(qū)應保持疏散通道的暢通;
(六)疏散樓梯間、地下商場應選用不燃材料進行裝修;其他允許使用可燃材料進行裝修的,應做阻燃處理;
(七)樓梯間、消防電梯前室、防煙樓梯間前室、疏散通道和防火卷簾門的下方,不準設置柜臺或堆放任何物品;
(八)安全疏散門、樓梯、通道應設有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備,應急照明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
(九)每日停止營業(yè)后,應對營業(yè)場所進行防火檢查,做好自查登記;
(十)值班人員應進行消防安全巡邏檢查;
(十一)不準留宿無關人員。
第九條商場出租場所、 柜臺或從事聯銷活動應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消防責任。
第十條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售貨區(qū)與經營其他商品的售貨區(qū)之間,應設置防火分隔。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商品不準同柜臺出售。
第十一條商場電氣設備的安裝、 使用、管理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電氣設備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安裝、檢查、維修;
(二)電氣設備選型和安裝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
(三)商場的照明線路與營業(yè)性線路應分別設置,商品的測試、維修的電源必須是營業(yè)性電源,禁止超負荷用電;
(四)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護裝置;
(五)配電設備下方不得存放可燃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可燃物品的水平距離不得小于0.5米;
(六)未經商場有關負責人批準不得使用電熱設備;
(七)霓虹燈的變壓器、日光燈的鎮(zhèn)流器及高溫燈具應設置在非燃結構上,并采取隔熱、散熱保護措施;
(八)停電或停止營業(yè)后,應切斷營業(yè)性電源。
第十二條商場內臨時安裝電氣線路,應由商場負責人批準,必須采用絕緣套電纜,使用完畢應及時拆除。
第十三條商場營業(yè)場所禁止吸煙和動用明火。 需動用明火的,須經商場負責人批準。用火前應清除周圍可燃雜物,配備滅火器材,有專人監(jiān)護。用火后應清理用火現場,清除火災隱患。
第十四條商場的配電室、木工室、辦公室等非營業(yè)場所,應根據火災危險性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第十五條商場應按國家《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 配備相應種類、數量和有效的滅火器材,并放置在明顯易取的地方,禁止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商場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設置消防給水、火災報警、自動滅火、防火門窗、防火卷簾、防排煙等設施,并定期檢查、維修。
第十七條違反消防管理規(guī)定的商場, 應按公安消防機構的要求如期消除火災隱患。
第十八條違反本規(guī)定的,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對違反本規(guī)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消防機構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