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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印章使用及管理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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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印章使用及管理制度怎么寫?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下面是小編給大家?guī)淼呢攧沼≌率褂眉肮芾碇贫?,希望能夠幫到你?

財務印章使用及管理制度(7篇)

財務印章使用及管理制度(精選篇1)

為保證指揮部財務會計核算的正常進行,加強內部控制機制,維護指揮部資金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揮部財務印章分三種:財務專用印章、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和會計人員人名章;

二、指揮部財務專用印章,用于代表指揮部辦理銀行款項支付、出具有關票據等業(yè)務;指揮部法人代表人名印章,用于辦理銀行款項支付時預留銀行印鑒;會計人員人名印章,用于辦理財務部門有關會計憑證等會計業(yè)務,對外提供會計報表。

三、財務印章是指揮部在銀行設立賬戶、支取現金、辦理款項結算的重要依據和證明,必須加強管理,嚴格按規(guī)定使用,確保指揮部貨幣資金的安全;

四、財務印章應指派專人分開管理。財務部門負責人保管財務專用印章,指揮部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人保管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出納會計保管本人印章;

五、財務印章不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準外借;保管人不得擅自將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保管,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特殊情況必須經財務部門負責人同意;

六、財務印章必須安全存放,作到“人走章走,隨用隨鎖”;財務專用印章或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必須放入保險柜保管;

七、財務印章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業(yè)務范圍和批準程序使用,不得亂用、錯用。印章保管人應負起監(jiān)印責任,在監(jiān)印中應嚴格審查,注意內容,防止漏洞。

八、財務印章具體使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辦理各項收入業(yè)務

1)檢查各項收入是否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規(guī)定,單價和收費標準是否準確;

2)檢查有沒有齊全的`計量發(fā)貨手續(xù),數量、金額計算是否準確;

3)與有關文件、撥款單、合同等相核對,看是否一致、有無差錯;

4)待以上各項逐一核對無誤后,方可辦理收款業(yè)務,并在相關收款憑證上加蓋財務印章。

2、辦理各項經濟業(yè)務支出業(yè)務時

1)檢查原始憑證是否合法、齊全,是否符合要求;

2)與計劃、合同、計量支付證書等相核對是否一致;

3)有無經辦人、計量人、驗收人、經辦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簽字,有無指揮長(或指揮長委托的審批人)審批簽字;

4)檢查付款憑證和銀行票據金額是否相符,填寫是否符合要求,有無差錯;

5)與往來賬核對時,核實有無應扣款項。

待上述各項逐一核對無誤后,方可在銀行付款票據上加蓋財務印章。

九、財務印章因不慎丟失,保管人員應立即向銀行掛失并向財務部門負責人報告,然后及時更換印章;

十、原財務印章作廢或因故變更時,原印章應報請指揮部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批準銷毀處理,銷毀時財務部門負責人應在場監(jiān)銷。

財務印章使用及管理制度(精選篇2)

第一條 目的

為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杜絕違法行為,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條 印章的刻制和啟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由集團公司行政人資部或子公司綜合辦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xù)。

2、印章的形體和規(guī)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印章啟用應報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并下發(fā)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fā)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第四條 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專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發(fā)票專用章由財務部門指定兩人分別保管,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員名單須報集團公司行政人資部或子公司綜合辦備案。

2、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公章名稱、頒發(fā)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寫《印鑒使用簽批單》,征得其部門主管同意,并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辦理。如確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寫借據,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方可帶離公司。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加鎖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異?,F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xù),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相關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印章停用時須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集團公司行政人資部或子公司綜合辦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第五條 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圍如下:

1、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fā)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公章。

2、凡屬部門業(yè)務范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凡屬財務會計業(yè)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業(yè)務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印都須先經部門主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填寫《印鑒使用簽批單》后方可用印,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門備案。

2、印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xù),不符合規(guī)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fā)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權拒印。

3、嚴禁在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確需用印時,須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公司簽字用印的領導匯報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況,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作廢,已使用的合同協議類文件須報印章管理部門備案。

第六條 銀行印鑒章管理

一、印鑒章保管要求

1、二枚印鑒章必須分開保管,不可一人同時保管使用,一般情況,財務負責人和會計各保管一枚印鑒章。

2、上班時間,印鑒章必須放在帶鎖的抽屜中,休息或離開位置時必須上鎖。下班時印鑒章必須放入柜,不得隨意擺放。

二、印鑒章帶離財務部門,必須進行登記注明用途,財務負責人審核,同時報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印鑒章帶離必須是公司內部2個人員,同時一定是財務部門和綜合辦各出一人。

三、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的紙質文件,必須報財務負責人審核,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并進行登記。

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的紙質單據(如收據、優(yōu)惠券等)上,必須有本公司相關文件的規(guī)定,財務負責人批準后予以蓋章。

四、刻制印鑒章,須經財務負責人書面申請,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核,報集團公司審批后,予以刻制。

第七條 違紀處理

一、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印章保管員應將《印章使用簽批單》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關行政部門匯總存檔。

第八條 附則

《印章使用簽批單》

《印章移交表》

《印章管理責任書》

財務印章使用及管理制度(精選篇3)

一、印章的使用范圍

1、公章使用:由鎮(zhèn)名義簽發(fā)的文件、文書,包括各類通知、通報、報告、決定、計劃、紀要、函件、報表等,代表鎮(zhèn)對外工作聯系的介紹信,需證明的各類材料,與我鎮(zhèn)的各類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及其它需要的簽章等。

2、其它情況需加蓋公章時,必須由鎮(zhèn)主要領導簽批。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凡在紅頭文件、賬目款項、重要數字、以單位名義發(fā)信息與我鎮(zhèn)的各類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重要材料上加蓋公章的,必須由鎮(zhèn)主要領導簽字后,方可蓋章。

2、凡涉及到財務、人事、工資等內容的各類型報表、報告、申請、便函、介紹信等必須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后蓋章,否則,不予蓋章。

3、凡涉及個人事項需加蓋公章的材料,如貸款、擔保、落戶口等一律由鎮(zhèn)主要領導同意簽字后,方可蓋章。

4、一般報送材料、便函、需加蓋公章的,由審核材料的分管領導同意簽字后,方可蓋章。

5、單位介紹信蓋章時均應由分管領導批準;單位介紹信由辦公室統一編頁,存根由專人保管存檔。

6、公章禁止帶出本單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須經鎮(zhèn)主要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帶出。公章帶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7、對一些行文不規(guī)范(字跡潦草、有明顯涂、改痕跡、表達不清、落款單位不明)的文檔,拒絕加蓋印章。

8、單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紙頁上使用。嚴禁在空白的紙張、表格、信函、證件等上面加蓋鎮(zhèn)行政章或業(yè)務專用章。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9、凡啟用公章,經辦人都要先出示領導簽字,然后認真填寫公章啟用登記表,經辦人在“公章啟用登記表”上簽字并填寫清楚文件材料名稱、份數、時間和需要說明的事項,公章管理人員進行審核,嚴格按文件核準印數加蓋公章,確保無誤后方可蓋章。

10、特殊情況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取得聯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應在事后及時補辦手續(xù)。

11、負責管理公章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辦事,應當認真核對有關內容,使用人所填寫的內容和擬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12、規(guī)范使用印章,做到“齊年蓋月”(即印章的左邊緣與落款日期的年相齊,月、日蓋在印章的下面);蓋章時用力要均勻,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適度,保證印跡端正、清晰。

13、有下列情況,公章必須停用:單位名稱變動;公章使用損壞;公章遺失或被盜,聲明作廢。

14、經批準停止使用的公章由鎮(zhèn)辦公室統一封存或送相關部門銷毀,不得私自處理。

三、印章的保管

1、本鎮(zhèn)所有公章由專人負責管理,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私自轉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員要建立“公章啟用登記表”,按照規(guī)定程序使用,嚴禁私自交于他人。

2、保管人需負責對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嚴禁擅自攜帶外出。

3、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公章專管員外出,移交公章時,需由主要領導同意。

4、保管人需負責對印章的保養(yǎng),使用中達到干凈、字跡清晰、色調鮮艷。

5、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調離,需辦理公章交接手續(xù)。

6、公章遺失應及時上報,對外登報作廢。

財務印章使用及管理制度(精選篇4)

為加強對鎮(zhèn)政府財務管理,達到“減少漏洞、節(jié)約開支”的目的,保證鎮(zhèn)政府機關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經費的支出由經手人(兩人以上)在報銷憑證簽經手后,交分管領導審核,再經鎮(zhèn)主要領導審批。

二、辦公用品的購買,原則上按需要向辦公室提出,經主要領導同意后安排辦公室人員統一購買。

三、大宗物品的采購須兩人以上經手,要在確保品質的前提下,盡量降低成本,并向經銷商索要正式發(fā)票。

四、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借款須填寫借款單,經主要領導批準后到財會室支取。所借款項須在10天內報帳結清。

五、因公出差產生的車費、住宿費,經主要領導審批后,按標準報銷。

六、財務人員應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認真把好財務關,為主要領導當好參謀助手。

財務印章使用及管理制度(精選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單位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根據《內部會計控制規(guī)范──基本規(guī)范》和《內部會計控制規(guī)范──貨幣資金》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guī)范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單位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貨幣資金具有流動性大、變現能力強的特點,應重點加強貨幣資金業(yè)務執(zhí)行的過程控制。

第三條、為了加強貨幣資金的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降低貨幣資金的使用成本,有效地控制企業(yè)財務風險。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制度,各企業(yè)要制定適合本單位業(yè)務特點和管理要求的貨幣資金內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第四條、企業(yè)負責人對本單位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以及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負責。

第二章、崗位分工及授權批準

第五條、各企業(yè)要建立貨幣資金業(yè)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配備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忠于職守,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客觀公正的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不斷提高會計人員業(yè)務素質和職業(yè)道德水平。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崗位輪換。

第六條、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jiān)督。即:授權審批與執(zhí)行貨幣資金業(yè)務的崗位分離;執(zhí)行與審核貨幣資金業(yè)務的崗位分離;執(zhí)行和記錄貨幣資金業(yè)務的崗位分離:記錄與保管貨幣資金的崗位分離。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的全過程。

第七條、對貨幣資金業(yè)務要建立嚴格的授權批準制度,明確審批人對貨幣資金業(yè)務的授權批準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guī)定經辦人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

第八條、審批人應當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規(guī)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對于審批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貨幣資金業(yè)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

第九條、為保證貨幣資金支付業(yè)務的正確無誤,企業(yè)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yè)務。

(一)支付申請。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二)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權限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準。、

(三)支付復核。復核人應當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xù)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后,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xù)。

(四)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應當根據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guī)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xù),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第十條、對于重要貨幣資金支付業(yè)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并上報審批。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范貪污、侵占、挪用貨幣資金等行為。

第十一條、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或直接接觸貨幣資金。

第三章、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二條、要加強現金庫存限額的管理,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十三條、必須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現金的開支范圍。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yè)務應當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第十四條、現金收入應當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F金出納員對庫存現金的安全負有直接責任。

第十五條、借出款項必須執(zhí)行嚴格的授權批準程序,嚴禁擅自挪用、借出貨幣資金。嚴禁白條抵庫,公款私存。

第十六條、對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賬外設賬,嚴禁收款不入賬。

第十七條、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國家有關規(guī)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guī)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加強對銀行結算憑證的填制、傳遞及保管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與控制。

第十八條、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fā)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準簽發(fā)、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不準違反規(guī)定開立和使用(出租出借)銀行賬戶。

第十九條、財務部門要設立銀行存款日記賬,逐日登記銀行存款業(yè)務。并指定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使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jié)相符。如調節(jié)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二十條、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F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發(fā)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四章、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要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huán)節(jié)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第二十二條、加強對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二十三條、按照規(guī)定需要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經濟業(yè)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xù)。銀行出納人員不得擅自支付手續(xù)不完備的任何款項,對銀行憑單和其他結算單據要妥善保管和正確有序的傳遞,并按銀行結算的規(guī)定辦理各項存貸業(yè)務。

第五章、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各企業(yè)要建立對貨幣資金業(yè)務的監(jiān)督檢查制度,明確監(jiān)督檢查機構或人員的職責權限,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檢查。

第二十五條、貨幣資金監(jiān)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貨幣資金業(yè)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貨幣資金業(yè)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二)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重點檢查貨幣資金支出的授權批準手續(xù)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三)支付款項印章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辦理付款業(yè)務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現象。

(四)票據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票據的購買、領用、保管手續(xù)是否健全,票據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第二十六條、對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應當及時采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規(guī)范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規(guī)范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財務印章使用及管理制度(精選篇6)

一、總則

1、為加強財務管理一經濟核算,規(guī)范企業(yè)財務行為,保證公司經濟健康、穩(wěn)步發(fā)展,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2、財務管理以公司價值增值為目標,以財務資源合理配置為內容,價值分析為工具,以決策---控制---評價為主線,保障公司價值最大化與股東財富最大化目標的實現。

3、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籌集資金,積極參與經營投資決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企業(yè)內部賬務管理制度,做好賬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yè)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保證企業(yè)利益不受損失。

5、公司經濟核算必須以法規(guī)、準則為準繩,以信息采集、加工、反饋、披露為重點,不斷改善財務信息質量,以更好地為經營管理決策、風險控制及業(yè)績評估提供有效信息。

6、公司及各控股企業(yè)(含全資、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企業(yè))都必須執(zhí)行本制度。各級企業(yè)的負責和財會人員為執(zhí)行本制度的責任人。

二、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1、公司及控股公司實行獨立核算,獨立核算企業(yè)設置財務機構,配置會計人員并指定主管會計。

2、公司總部設財務總監(jiān)、財務部。各控股公司設置財務機構,必須報股份公司財務部,經理室審批。

3、公司財務部門配備必要的財會人員,財務總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財務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yè)知識,良好的品德和較高的業(yè)務素質。對財會人員被告統一任用,持證上崗,重點委派。

4、財會人員任命的程序

(1)財務總監(jiān)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任命。

(2)公司財務部部長由總經理任命。

(3)各級控股公司財務部長(賬務負責人)及財會人員由各控股公司提名,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4)未經委派或任命的財會人員,不得在財會部門從事財會工作。人事關系不在本公司的,不能從事出納工作。

(5)公司財務部是公司財會業(yè)務的主管部門,各級財會人員接受本單位的行政領導,同時接受公司財務部的業(yè)務指導,具有雙重性。對財會人員的處罰、解聘、辭退必須報公司財務部經總經理室審查批準。

5、聘用財會人員應實行回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6、各控股公司財務部長(財務負責人)在上級財務部門和所在公司領導下工作。其具體職如下:

(1)主持財務部日常工作,保證財務部門崗位責任制的切實執(zhí)行,組織財會人員完成各項工作。

(2)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維護公司的利益。

(3)維護企業(yè)資產的完整、安全、增值,搞好企業(yè)的資金籌集、管理調試和合理使用。對已付出的資金去向,正在執(zhí)行的經濟合同,應收未收的賬款,投資分紅款,單位及個人貸款等,應定期檢查、監(jiān)督、追蹤、督促限期收回。

(4)負責審核企業(yè)財務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證會計核算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5)組織編制本企業(yè)的財務計劃,并督促其實施。

(6)搞好經濟活動分析和財務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

(7)參與企業(yè)重大經濟事項的討論,以及參與重大經濟合同的洽談及簽訂。

(8)嚴格控制成本費用開支,制止鋪張浪費。

7、各級財務機構、財會人員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jiān)督。為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fā)揮會計監(jiān)督職能,賦予各級財務部長(財務負責人)如下職權:

(1)有權對所在企業(yè)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審核、檢查和監(jiān)督;

(2)有權檢查所在企業(yè)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管理執(zhí)行情況。

8、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9、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jiān)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10、賬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zhí)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11、財會人員力求穩(wěn)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沒有辦清交接手續(xù)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財務科監(jiān)交。

1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fā)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規(guī)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存現金的;

(2)用不符合賬務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3)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4)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5)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6)保留賬外款項或者將公司款項以賬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7)違反本規(guī)定條款認定應予以處罰的。

1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賬務人員應予解聘”

(1)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2)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3)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薄的;

(4)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5)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6)在工作范圍內發(fā)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7)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予以辭退的`。

三、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1、公司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yè)會計準則》和《企業(yè)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guī)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薄、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guī)定。

2、公司采用國家規(guī)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guī)定辦理會計事務。

3、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fā)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人同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guī)定的會計制度規(guī)定辦理。海外企業(yè)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賬本位幣。

4、合資企業(yè)所發(fā)生的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賬,同時應選用一種貨幣為本位幣,將所有外幣折合成本位幣記賬和編制財務報表。

5、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6、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7、公司各單位收益與費用的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賬。

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8、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9、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yè),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guī)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本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戶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賬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guī)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賬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guī)定的金額和日期作為記賬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fā)給出資證明。

10、公司向其它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賬,所發(fā)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賬,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11、公司對境外的投資或在境外購置房屋等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準后方可行。

12、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13、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公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及辦公設備;

(4)運輸工具;

(5)其它設備。

14、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裝修)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xù)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15、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16、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guī)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賬,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yè)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yè)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xù),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時行核算。

17、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賬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賬準備金。

18、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損益表(年、季、月);

(3)股息紅利分配方案(年度);

(4)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5)專用基金明細表(半年);

(6)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7)銀行貸款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提取壞賬準備金明細表(月);

(10)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四、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1、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2、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guī)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yè)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

3、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yè)務需要不準外泄。

4、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5、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也逐筆調節(jié)平衡。

6、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7、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F金收支作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確保現金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

8、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9、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guī)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定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10、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11、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fā)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12、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yè))或個人擔保貸款。

13、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xù)。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xù)不完備的資金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責任。

14、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賬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賬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付款審批權限如下:屬預付貨款、定金的,10萬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yè)正、副經理和賬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30萬元(含3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3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部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5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董事長審批。

報上級審批的項目上,上報單位應先提出初審意見;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先報總會計師審查。

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且必須拒絕支付,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五、工資及資金

1、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2、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資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guī)定擬訂。

3、員工的工資標準和獎勵方法,應由總會計師提出方案后,報總經理審定。

4、下屬公司、企業(yè)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工資制度,具體辦法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5、下屬公司、企業(yè)的資金按下達的利潤基數及實際完成的利潤額分別提取,采取平時預提、年終結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6、實行全員抵押承包經營與經理任期目標責任制的下屬公司、企業(yè),其工資及獎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六、稅收及利潤分配

本利潤分配制度用于規(guī)范公司的利潤分配順序和分配內容。

第一條 范圍:本公司的利潤分配管理按本制度執(zhí)行。

第二條 目的:本規(guī)定的目的在于加強對利潤分配順序的規(guī)范,提高管理效率,實現對公司業(yè)務管理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

第三條 內容:

1、公司及下屬公司、企業(yè)依法向國家繳納的稅金,不準偷稅漏稅。

2、稅后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企業(yè)實現的利潤總額按國家規(guī)定做相應調整后,應先依法繳納所得稅,利潤總額減去繳納所得稅后的余額即為可供分配的利潤。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者外,可供分配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被沒收的財務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企業(yè)以前年度虧損。即彌補超過用所得稅的利潤抵補期限,按規(guī)定用稅后利潤彌補的虧損。

(3)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即按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盈余公積金已達注冊資金的50%時可不再提取。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或按國家規(guī)定轉增資本金。

(4)提取公益金。公益金主要用于企業(yè)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

(5)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yè)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資都分配。分配順序為:

①支付優(yōu)先股股利。

②按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議決議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

③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四條 注意事項:

1、企業(yè)以前年度虧損未彌補完之前,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2、盈余分積金轉增資本金時,轉增后留存企業(yè)的法定盈余公積金應不少于企業(yè)注冊資金的25%;

3、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4、企業(yè)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七、利潤不交和庫存物資財務管理

1、下屬公司、企業(yè)應上交公司的利潤(含基數利潤和分成利潤),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上交70%,余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對不按時全額上交的單位,公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計收利息。

2、本公司所得稅采用應付稅款法核算。公司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上一年度的虧損;

(2)提取法定公積金10%;

(3)提取任意公積金;

(4)支付股東股利。

3、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積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積金由股東大會決定。

公司不得在彌補公司虧損和提限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盜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

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所留存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注冊資本的25%。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后,應在股東大會召開后兩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fā)事項。

4、倉庫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guī)范,每月向財務部門報送一次庫存報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5、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管理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并編制出庫存物資盈虧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6、對庫存物資的笑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作財務處理。盤虧在1000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單位賬務部審核,報經理審批后處理;1000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須呈報會計師審批后處理;5000元以上的由總理經審批后處理。

八、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1、各下屬公司、企業(yè)必須加強對發(fā)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fā)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__,違者處發(fā)票額15%以上的罰款和扣發(fā)1-2個月的獎金,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xù)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和挖補,如事后發(fā)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畫雙紅線并蓋章進行更正。

3、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4、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采用電子計算機記賬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賬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15年。

5、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后,才能銷毀。

九、附則

1、本制度自__年×月×日起執(zhí)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2、企業(yè)可以根據本制度及本企業(yè)管理需要擬訂相應的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3、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zhí)行。

4、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財務印章使用及管理制度(精選篇7)

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規(guī)范會計核算工作,統一管理各項資金,正確、及時、完整的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法律、法規(guī)、公司章程級公司董事會有關決議,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部系公司職能部門,公司財務部有權對財會人員進行考核,并有權向公司提請對有突出貢獻的財務人員進行獎勵,對不稱職的財會人員進行撤換。

三、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yè)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保證股東權益不受侵犯。其基本任務時,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籌措資金、有效運用資金,提高企業(yè)效益。

四、公司財務部應認真分析、反映本公司財務計劃執(zhí)行情況和執(zhí)行國家有關企業(yè)財務法規(guī)得情況,及時發(fā)現存在的問題,并分析產生原因,提出解決的辦法和措施。

五、逐步采用現代化管理辦法,如責任會計、目標利潤、計算機管理等,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財務人員應當好公司領導的參謀,為公司聚財、理財、用財出謀劃策,嚴格把好財務收支關,為提高公司效益努力工作。

財務會計機構、人員和制度

一、財務機構及人員設置

(一)依照健全、有效的原則設置財務會計機構,配備財務會計人員,依法辦理財務會計工作。

(二)財務人員因故離辭職時,須辦理交接手續(xù),不得中斷財務會計工作。一般財務人員變動應時先征得公司領導批準,并辦理財務人員登記手續(xù)。

(三)公司根據實際需要,設置財務部級財務部經理,主持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財務部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任免。財務部成員按業(yè)務活動的需要劃分崗位攝制。

二、財務會計制度

(一)人員考核:

1、公司財務部對財會人員每年考核一次。對其業(yè)務水平、工作業(yè)績等方面進行考核。財會人員要進行總結和自評。

2、公司財務部應建立財會人員考核檔案,作為晉級及獎懲的依據。

(二)財務部制度的建立:

1、財務部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公司章程級和公司具體情況,指定公司財務制度,包括財務收支管理、固定資產

管理、流動資產管理、成本費用管理、開支標準與審批程序、內部控制、稽核制度以及印簽、支票、發(fā)票、會計檔案等管理制度。

2、公司的財務制度應報公司董事會批準。

(三)財務工作要求:

1、公司財務部按財政部規(guī)定的格式、內容和時限,定期向主管財稅機關報送財務會計帳表、年度報表應附有中國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

2、

3、公司財務部應于每月七日前向公司領導報送財務報表。公司應于每月二十五日向公司董事會報送月度“收支計劃表”,“資金支付預算表”,待公司董事長批準后按批準額執(zhí)行。

4、公司財務部應按國家的財務會計制度設置帳戶;應定期核對帳戶,定期財產清查,保證帳實相符;應規(guī)范本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行為保證各種報表數據的正確性、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

資金管理及成本、費用管理

一、資金管理

(一)公司用款按用款計劃撥付。經公司董事會同意使用所收

的售樓款,帳務處理上仍計作撥付。售樓款未經公司領導批準部的退款。

(二)非計劃用款要專門向公司領導請示報告。

(三)公司接到董事長簽字之調配資金通知,應立即照辦,不得延誤。

(四)公司將非公司業(yè)務之用的資金調出公司系統,應由董事會研究決定董事長書面批準。如系口頭通知,需補辦書面批準手續(xù)。非經董事長批準將資金調出系統,有關人員以嚴重過失論處。

(五)各幣種之間的兌換一律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私自進行外匯買賣業(yè)務。

(六)公司要積極籌措、運用和管理好各類資金,保證工程項目的需要。

二、成本、費用管理

(一)公司的工程項目款項的支付一律實行申請、審批手續(xù),公司財務部對經董事長批準支付的款項及總經理簽字的預算內的申請付款款項,辦理付款手續(xù),對未經申報及申報后未經批準的款項,即不符合財務手續(xù)的款項,財務部有權拒付。

(二)嚴格進行工程成本和管理費用的管理和控制。從材料設備采購、日常開支到工程預算,應進行全過程管理和控制,努力降低工程造價。不得超標準支付工程款項。

(三)財務部在工程付款記賬方面按部童工或單位、按不同承包單位,分別設置預付款和應付帳款明細賬。預付帳款用于歸集

我公司對各供貨商及承包單位的預付購貨款和預付工程款的詳細記錄,應付帳款反映我公司對供貨單位及承包單位所欠債務的詳細記錄。在合同最后一次付款時經管部必須和財務部對帳,經財務部確認實際付款情況后,方可付款。

(四)公司的管理費用,包括:辦公費、業(yè)務費、工資、房租等,采取在經董事會批準的預算內,按實報銷的形式,由總經理批準、財務部負責執(zhí)行,公司財務部控制使用,不得隨意突破限額。凡屬國家規(guī)定應于支付的費用如:稅務、財政、會計常年咨詢費按實列支、會議等在發(fā)生實單獨申報預算交董事會批準。

(五)購入的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攤入費用后,應有辦公室相應建立實物臺帳。

(六)重視固定資產的管理,所有固定資產由辦公室登記造冊,專人管理和使用,每年清核一次。督促員工做好日常維修保養(yǎng)工作,節(jié)約修理費用,防止毀損和盤虧。

(七)對外簽訂材料、設備、工程承包、勞務等方面合同應嚴格按照公司經濟管理工作實施辦法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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