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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guī)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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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guī)定范文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guī)定旨在更好地開展工作和實現(xiàn)高效率,保證公司日常工作用車,有效規(guī)范管理公司機動車輛,杜絕公車私用。下面是公司汽車使用管理細則,歡迎參閱。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guī)定范文1

  為合理安排車輛使用,提高車輛使用率,節(jié)約公司車輛使用的費用,使之規(guī)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辦法。辦公室負責對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的統(tǒng)一管理和調度;財務負責對相關發(fā)生費用審核控制。

  一、為合理調配車輛,由用車部門/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并須提前半天交辦公室安排車輛,否則不作安排(緊急、特殊情況除外)。

  二、 用車人員/駕駛員出車一律到辦公室申請,登記后出車(特殊情況除外),嚴禁出私車。

  三、嚴格按規(guī)定時間出車,按時返回,返回后及時通報辦公室,駕駛員不得無故離崗。

  四、 辦公室在安排出車時盡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車,用車人員應該服從。

  五、 有駕駛執(zhí)照的部門負責人允許自行駕車。如需自行駕車,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個工作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相應手續(xù):登記領取車鑰匙,用車返回后應及時交還。

  六、 原則上實行駕駛員定車定人安排,特殊情況由辦公室作適當及時調整。

  七、 車輛保養(yǎng)

  1、 駕駛員應及時保養(yǎng)、維護好車輛,并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隨時保證使用車輛的正常運行,要確保行車安全。如遇特殊情況,車輛不能正常運作時,要及時報告辦公室,妥善解決,以備用車之需。

  2、 公司車輛一律停放在公司院內指定地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驅車外出停放,如因違反而影響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3、 每次接車或出車前,駕駛員須檢查車輛外觀各部位的完好狀況。如發(fā)現(xiàn)意外損壞,應查明原因。否則按駕駛員意外損壞處理。

  八、 車輛相關費用報銷、行車線路及違章

  1、 車輛的保險費、養(yǎng)路費、過路費、油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除規(guī)定由相關部門主管外(如保險費),駕駛員憑發(fā)票、出車單等單據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費報銷管理辦法》進行報銷。

  2、 車輛需要修理或添置各類用品時,先填寫“申購單”經總經理審核,并報辦公室核準后,填寫“維修保養(yǎng)記錄表”,事后開票附申購單經辦公室初審,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報銷。如在行車途中,發(fā)生非人為的故障(如爆胎等現(xiàn)象),司機必須立即打電話報告辦公室后,再進行維修?;毓竞蟊仨氀杆傺a上相關手續(xù)。

  3、 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駕駛員須自行負責車輛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

  4、 公司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guī)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公司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guī)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如有違章而不按時交納罰款,一經發(fā)現(xiàn)除賠償外,公司將從嚴處分。一個月內如發(fā)生超過3次違章事故,駕駛員給予開除處分。

  5、 出車途中如發(fā)生交通事故,如屬于公司方駕駛人員責任,除責任人必須承擔肇事責任并賠償公司損失外,公司對駕駛人員將給予處分。

  九、 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違章及事故處理按以上規(guī)定執(zhí)行。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guī)定范文2

  一、 總 則

  (一) 目的:為了加強公司車輛管理,確保車輛的有效運作,更好地為公司各部門服務,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1.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

  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專職駕駛員及因公務使用車輛的持有中華人民和國正式駕駛執(zhí)照的員工。

  二、 駕駛員管理

  1. 公司行政部建立駕駛員檔案,凡本公司的駕駛員必須持有中華人民和國正式駕駛執(zhí)照。凡遺失車輛各種證件(含駕駛證照、行駛證照),致使公司車輛不能正常營運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2. 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駕駛員必須具備高度的事業(yè)心、敬業(yè)精神、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熱情為公司服務的精神。

  3. 駕駛員出車在外必須隨時與公司保持聯(lián)系,第一時間回復公司的任何聯(lián)系,并隨時注意自身通訊設備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部人員,并說明原因。如果由于駕駛員疏忽大意造成長時間與公司失去聯(lián)系者,所發(fā)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駕駛員承擔。

  4. 駕駛員未經批準,不得私自用車,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5. 駕駛員要服從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如有特殊情況不適合駕駛車輛的,必須提前向行政部作出說明。

  6. 駕駛員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超速、搶行、猛拐、爭道、開斗氣車等)、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后駕車。由此發(fā)生事故及損壞車輛者,由駕駛員承擔賠償事故損失。

  7. 因駕駛員違章行車,造成交通事故或處罰的,由駕駛員本人負全責;如在行車中,乘車人要求駕駛員違章的,駕駛員應堅決阻止,否則責任將由駕駛員和乘車人共同承擔。

  8. 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做好車輛日常例保工作,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做好發(fā)動機維護和保養(yǎng),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9. 對忽視安全規(guī)定、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fā)生事故的駕駛員,視具體情節(jié)給予警告、罰款直至除名處理。

  三、 駕駛員工作職責

  1. 負責所指配車輛的安全駕駛。

  2. 負責車輛出車前、收車后的車況檢查。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xiàn)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3. 負責車輛的清潔和內務。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4. 駕駛員上班不出車時間,必須在公司待命等候,臨時有事須離開,必須報行政部批準后方可離崗。

  5. 駕駛員發(fā)現(xiàn)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行政部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四、 車輛管理

  1. 公司行政部將根據車輛申請單進行車輛調配安排,駕駛員根據車輛使用申請單上要求進行出車,各部門負責所屬車輛使用過程的日常管理。

  2. 任何員工申請用車都必須填寫《派車單》,并填寫清楚申請部門、日期、申請人、用車事由、出車路程、用車時間等事項,報行政部審批,行政部每日對此單進行整理存檔。

  3. 公司所有車輛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嚴禁管理人員公車私用或未經批準私自用車。嚴禁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要求駕駛員出私車,帶私貨,一經發(fā)現(xiàn),初次違規(guī)處以警告,對不聽勸阻屢教屢犯者予以懲罰。

  4. 駕駛員有權拒絕管理人員非因公出車的工作安排。

  5. 行政部對每臺車輛建立車輛檔案,記錄車輛的主要數據和資料,包括:車輛型號、購買時間、保養(yǎng)記錄、維修記錄、出現(xiàn)故障、原因以及車輛像片與各種證件復印件等。

  6. 凡發(fā)現(xiàn)車輛證件(行駛證、養(yǎng)路費、保險證明等)被盜或遺失的,須把遺失過程書面報告部門主管,并由遺失人辦理有關手續(xù),補辦費用由本人支付。

  7. 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賠償,由行政部辦理理賠手續(xù)。免賠部分根據事故責任由駕駛員或公司支付;未經批準私自用車,如發(fā)生交通事故或罰款,由該駕駛員負責維修并賠償損失。

  8. 駕駛員每天工作后,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停放,違反停放規(guī)定導致車輛損壞的費用由駕駛員支付。

  五、 車輛的維修與保養(yǎng)

  1. 車輛出現(xiàn)故障必須及時書面報行政部,行政主管批準后方可進廠修理,未經批準擅自修理的費用,由該駕駛員本人自付。

  2. 維修車輛提倡勤儉節(jié)約,鼓勵自我檢修和保養(yǎng),車輛確需修理的,由駕駛員填寫維修項目單,辦理相關審批手續(xù)后方可進廠修理。

  3. 出車前檢查:

  駕駛員出車前,應事先對用車進行檢查,確認車況良好方可出車,檢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 檢查燃料、潤滑油、冷卻液、電池水是否足夠,制動器、離合器、總油泵是否符合要求;

  B. 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輪胎螺絲是否堅固;

  C. 檢查手、腳制動是否良好,各連接管道是否漏油;

  D. 檢查方向盤、轉向器及擋直拉桿連接是否緊固、有效;

  E. 檢查喇叭、燈光、雨刷是否正常,電瓶接線是否牢固清潔;

  F. 檢查隨車工具是否正常;

  G. 檢查車輛聲音是否正常。

  4. 收車后的檢查:

  駕駛員出車返回公司后,應對用車例行檢查后方可交車,收車后的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 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輪胎螺絲有無松動;

  B. 檢查車的冷卻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電池水;

  C. 檢查燈及雨刷是否關閉,關好車門、車窗并鎖上保險鎖。

  5. 車輛的清洗:

  A. 駕駛員應經常整理車輛內部的雜物,保持車內及尾箱整

  B. 駕駛員應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車輛清潔;

  C. 如需由洗車場清洗時,應經行政部同意,方可進行清洗。

  六、 車輛費用的管理

  1. 公司車輛油料及維修費以憑證實報實銷,由經辦駕駛員填寫報銷申請單后,由行政部負責人簽字確認后,由財務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后報銷。

  2. 駕駛員出車產生的各項費用以憑證報銷。由經辦駕駛員填寫報銷申請單,張貼好各項發(fā)生費用發(fā)票(注明費用項目)后,由行政部負責人簽字確認,由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報銷。

  七、 駕駛員出車的規(guī)定

  1. 服務要熱情友好、使用禮貌用語、保持精神飽滿。

  2. 必須提前五分鐘發(fā)動著車或到達所需地點。

  八、 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造成損失的,駕駛員應承擔全部責任。

  A. 無照駕駛(包括不按準駕車型駕駛的)。

  B. 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2. 由于駕駛員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違章罰款不給予報銷。

  3. 公司車輛如在公務途中發(fā)生事故,應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急救傷患人員,并即與行政部聯(lián)絡協(xié)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行政部報告。

  4. 責任事故劃分及賠償:因出公務發(fā)生的駕駛員責任事故賠償超出保險理賠的部分由駕駛員和公司各承擔50%;因違反規(guī)定辦私事發(fā)生的駕駛員責任事故賠償超出保險理賠的部分由駕駛員和私事當事人各承擔50%。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guī)定范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tǒng)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調配和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jié)約成本,盡可能的發(fā)揮最大經濟效益并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yǎng)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車輛是指本公司購置的所有公務車輛;以下所指的駕駛人須是持有合法的駕駛證的人員。

  第三條 公司行政部為公司車輛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公司車輛的購置、調配、保養(yǎng)、維修、年審、保險等項目的管理。

  第二章 車輛的使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用車的,應事前向行政部申請派車并填寫《派車申請單》,注明派車事由、用車時間、乘車人數、出車地點等信息,經車隊負責人簽字批準后(部分車輛須由董事長簽字批準),依據業(yè)務的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guī)定申請者,車隊負責人有權拒絕派車。

  第五條 車輛出車期間需臨時改變計劃或增加派車任務的,亦須電話報請車隊負責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車時補簽《派車申請單》,交行政部存檔。

  第六條 車隊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的輕重緩急、請派先后順序,統(tǒng)籌安排,合理調配車輛使用,應遵循先遠后近,先外地后市內的原則。

  第七條 車輛駕駛人員按行政部安排領取車輛鑰匙及派車單,按時出車并如實填寫出車時間、地點和行駛里程,做好車輛使用記錄。

  第八條 駕駛人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發(fā)現(xiàn)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xiàn)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fā)的后果由當期駕駛人員負責。

  第九條 每輛車須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每次出車信息由駕駛人員填寫,乘車人簽字確認;行政部不定期檢查,如發(fā)現(xiàn)里程表和行駛記錄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數扣罰當事駕駛人耗油款。

  第十條 車輛使用人在辦理公務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車單中所規(guī)定的時間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提前致電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第十一條 車輛使用人不得向駕駛人員提出違反公司車輛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否則駕駛人員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原則上公司車輛是只能用于公司業(yè)務工作的,未經董事長批準不得擅自私用,經董事長特批后方可做為他用。

  第十三條 凡公司員工及其直系家屬需借用公司車輛私人使用時,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并在《派車申請單》上注明“***私用”,車隊負責人簽字并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予以安排出車,并在車輛使用完畢后根據實際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費的燃油費用。

  第十四條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車時,如發(fā)生意外事故,導致違規(guī)、損毀、失竊等,在扣除保險理賠金額后全部損失由使用人個人承擔。

  第十五條 任何人不得將公司車輛交由無駕照人員駕駛,由此給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責任由經手借出車輛責任人及無證駕駛人承擔,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將對當事人予以辭退處理。

  第三章 車輛的停放

  第十六條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由行政部統(tǒng)一保存、管理,公務車輛在交車時,應將鑰匙和行駛證交至行政部;車輛駕駛人員接公司安排,次日執(zhí)行出車任務并早于公司人員上班時間的,可提前一天領取鑰匙和行駛證。

  第十七條 未出車時,車輛應停放于指定停車場內,并將車門車窗鎖妥;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車輛損毀、失竊的,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十八條 無論任何時間段,出車返回后,必須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未經董事長同意,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存放或開出停車場私用。

  第四章 費用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行政部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管理費用進行監(jiān)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jiān)控。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車輛需按正常程序進行審批,所產生的過路費、停車費由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額承擔,并按相應車輛油耗比例及行駛公里數承擔燃油費及車輛磨損費。

  第二十條 燃油費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車輛統(tǒng)一辦理油卡加油,一車一卡,公司車輛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執(zhí)按月交財務部,財務部須每月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行駛公里數及用油量進行核查。

  (二)車輛辦理加油卡后,駕駛人員須在出車前到行政部登記領取加

  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況或長途行車需現(xiàn)金加油的,應上報車隊負責人及行政部批準,并開具正規(guī)發(fā)票回公司報銷。

  (三)駕駛人員領取加油卡外出丟失的,應自行承擔再次辦卡的費用;卡內資金因丟失被盜用的,駕駛人員應按上一次加油完畢所打印單據的卡內所剩余額進行全額賠償。

  第二十一條 維修保養(yǎng)費用管理:

  (一)各類車輛按照各車的技術保養(yǎng)程序例行保養(yǎng),新購車輛按說明書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保養(yǎng)。

  (二)公司車輛的一般性保養(yǎng)工作,由駕駛人員視車輛情況報車隊負責人統(tǒng)籌安排。

  (三)車輛修理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車隊負責人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送修。

  (四)車輛須在指定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xiàn)場監(jiān)督,以保證維修質量、縮短維修時間;如出現(xiàn)增修項目,應及時匯報,維修后按維修申請審核無誤后方可在價格單上簽字確認,若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嚴加處罰。

  (五)車輛損壞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復的,由車隊負責人統(tǒng)一采購并予以換修,以降低修車費用。

  (六)車輛于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而急需修復和更換零件的,在不影響安全行車前提下,應將車輛駛回公司檢驗后送修;無法行駛時應先向董事長請示,根據實際情況送修,未經請示的修理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七)如因駕駛人員操作不當出現(xiàn)故障者,其維修費用視情節(jié)輕重,決定駕駛人負擔比例。

  第二十二條 其他費用管理:

  (一)車輛行駛每年所需繳納的通行稅費、年檢費、維修費同車隊負責人審核后,按公司報銷制度執(zhí)行報銷。

  (二)車輛出省外出公干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必須先經車隊負責人連同《用車申請單》、《車輛行駛記錄表》進行審核后,按公司報銷制度執(zhí)行報銷;費用與實際情況不符、無法做出合理有效說明的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三)在出車中由于駕駛人員管理不當所造成停車卡、行駛證丟失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損失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第五章 事故處理

  第二十三條 一旦出現(xiàn)意外事故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應急處理,并向行政部報告。

  第二十四條 凡因違章、特別是無照駕駛及酒后駕車被公安機關處理的,一切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不準報銷;因路邊違章停放而造成車身損壞,有關修理等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責。

  第二十五條 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fā)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即刻與公司聯(lián)絡,行政部協(xié)助處理,并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xù)。

  第二十六條 因公務用車發(fā)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門認定責任,扣除保險理賠后的其他費用,由駕駛人員和公司共同承擔,承擔比例如下:

  (一)我方車輛負全責時,駕駛人員承擔60%的費用;

  (二)我方車輛負主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40%的費用;

  (三)雙方車輛負同等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20%的費用;

  (四)我方車輛負次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10%的費用。

  (五)我方車輛無責任時,駕駛人員無須承擔任何費用。

  第二十七條 凡發(fā)生意外事故的,除經濟處罰外還要以公司的凈損失(扣除保險理賠外)金額進行行政處罰,具體如下:

  (一)一次事故凈損失大于30000元時,視為重大事故,駕駛人員停職停薪或調離崗位;

  (二)一次事故凈損失5000—30000元時,視為大事故,對駕駛人員罰款100元并在公司大會上作出檢討;

  (三)一次事故凈損失在5000元以下時,為小事故,駕駛人員在公司大會上檢討。

  (四)發(fā)生連續(xù)兩次及以上大事故,或連續(xù)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將視為重大事故作出處理。

  第六章 駕駛人員守則

  第二十八條 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熟悉各項交通法規(guī),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和檢查,謙虛謹慎,文明駕車,確保行車安全。

  第二十九條 駕駛人員必須具有駕照并隨身攜帶,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嚴禁將車輛交無證人員駕駛。

  第三十條 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駕駛人員平日應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第三十一條 駕駛人員必須隨時掌握車輛完好狀況,對各部件的磨損程度要準確掌握并及時匯報,對油、電路、剎車、轉向、傳動等關鍵部位要及時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更換零部件、加注機油等,保證車輛的正常

  運行。

  第三十二條 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三十三條 車內嚴禁吸煙,如有乘客需吸煙的,駕駛員應予以勸阻; 第三十四條 所有駕駛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時間待命出車,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不能出勤時也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按程序辦理;若駕駛人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第三十五條 駕駛人員及副駕駛位置上人員在高速上行車時應系好安全帶。

  第三十六條 駕駛人員應愛崗敬業(yè)、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yè)道德:

  (一)做到禮貌用語,不得私自散布謠言、打聽消息、攻擊他人長短、宣泄私憤。

  (二)不得打探領導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布車上人員交談的內容。

  (三)對所接待客戶提出的問題,涉及到公司業(yè)務核心機密或公司領導私人信息的,應予以回避。

  第三十七條 未經乘車人員同意,駕駛人員不得擅自打開音響和空調系統(tǒng);空調使用應在當天氣溫值于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開啟。

  第三十八條 夜間、大風、雨霧冰雪天氣情況下出車的,駕駛人員應檢查好車輛各部分機件和油、水、電路等車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在車況不佳的情況下出車;途中應嚴格控制車速,密切注意信號變更及交警管制措施。

  第三十九條 駕駛人員執(zhí)行外派任務時臨時發(fā)生身體不適的,應將車輛平穩(wěn)停在安全區(qū)域內,并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后續(xù)工作后,立即就近診療。

  第四十條 駕駛員執(zhí)行出省外派任務時,單程距離超過100公里的,應在途中合理進行短暫休息,并檢查車況;單程距離超過200公里的,應每間隔1小時進行合理休息并檢查車況,嚴禁持續(xù)疲勞駕車。

  第七章 相關獎懲

  第四十一條 公司為所有專職司機設立安全無事故獎:

  (一)安全無事故需滿足三個條件:沒有出現(xiàn)保險理賠;公司沒有出資賠付;即便出險,但事故無責任。

  (二)安全行車無事故連續(xù)累計滿一年的,獎勵1200元;第二年連續(xù)全年無事故的,獎金再加200元;以此類推,連續(xù)累計無事故則每年加200元。

  (三)期間若專職司機駕車出現(xiàn)意外事故,則累計全部歸零,重新開始計算。

  第四十二條 公司駕駛人有以下情況者,一經核實,公司將給予處罰:

  (一)未經批準出車者,處罰100元。

  (二)未經批準將車交由他人駕駛者,處罰100元。

  (三)酒后駕車但未發(fā)生事故者,處罰200元。

  (四)未經批準將車停放規(guī)定點之外者,處罰50元。

  第四十三條 駕駛人出車過程中所造成的違章行為受到交警部門處罰的,公司將按以下比例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一)因公務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guī)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fā)生除闖紅燈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于處罰;

  (二)因私人事務或外單位人員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余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guī)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余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fā)生除闖紅為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于處罰,所有罰款費用由用車人承擔。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對于公司以外人員用車的,盡可能的將本制度提前告知對方。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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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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