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進出口貿易合同3篇
進口合同是指中國境內的中方與中國境外的外方之間就我方接受進口貨物并支付貨款而達成的協(xié)議。今天小編就給大家看看貿易合同,希望大家來多多參考哦
簡單進出口貿易合同1
合同編號:____
簽字日期:____
簽字地點:____
中國,北京,中國技術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國,__市,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為另一方,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1.1 “買方”--是指中國技術進出口總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賣方”--是指__國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guī)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買方使用賣方提供的技術和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包括賣方提供的全套設備和備件,即__省__市__工廠。
1.6 “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fā)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yè)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后的余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賣方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guī)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yè)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__臺合同產品以后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后一方批準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章 合同范圍
2.1 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__成套設備項目(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為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wěn)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生產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和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賣方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賣方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2 賣方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賣方對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3 賣方派遣有經驗的、健康的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五。
2.4 賣方負責培訓買方派遣的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范圍見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簽訂后__年內,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有義務以優(yōu)惠價格提供買方的本“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另簽協(xié)議。
第三章 價格
3.1 賣方按本合同第二章規(guī)定提供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__(大寫__)。
3.2 上述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3.2.1 機械設備部分:
a.設備和材料費
b.備品和備件費
c.設計費
d.技術資料費
e.技術服務費
f.技術培訓費
3.2.2 技術轉讓部分:
a.技術轉讓費
b.設計費
c.技術資料費
d.技術服務費
e.人員培訓費
上述分項價格清單,詳見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總價中的 設備 部分為fob__港口買方指定的受載船支船面交的固定價格,并包括裝船費,包裝費以及將貨物裝到買方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費用,上述合同總價中的 技術資料 部分是指和技術資料在北京機械交付以前的一切費用。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方向賣方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__銀行,賣方向買方的付款應通過__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guī)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賣方。
4.2.1 合同總價的__%計__(大寫:___)。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賣方。
(1)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的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fā)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yè)發(fā)票一式六份。
上述單據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買方在收到賣方按本合同第五章規(guī)定的貨物裝船通知后三十天內,經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給賣方(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總價的__%,計__(大寫:__),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賣方: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yè)發(fā)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裝箱明細單一式六份;
(5)質量和數量合格證書一式六份。
4.2.3 合同總價的__%,計__(大寫:(__),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賣方:
(1)商業(yè)發(fā)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guī)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總價的__%,計__(大寫:__),買方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guī)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并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即支付給賣方:
(1)按本合同第十章規(guī)定的由買方出具的經賣方會簽的“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副本一份。
(2)商業(yè)發(fā)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規(guī)定,如果賣方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時,買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fā)生的,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fā)生的,由賣方負擔。
(注:方案一適用于現匯付款的情況)
第四章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方向賣方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__銀行,賣方向買方的付款應通過__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guī)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賣方:
4.2.1 合同總價的__%,計__(大寫:__),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支付給賣方:
(1)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由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的__%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fā)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yè)發(fā)票一式六份。
上述單據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4.2.2 合同總的__%,計__(大寫:__),在賣按本合同第五章規(guī)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支付給賣方: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yè)發(fā)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六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六份。
4.2.3 合同總價的__%,計__(大寫:__),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支付給賣方:
(1)商業(yè)發(fā)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guī)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總的__%,計__(大寫: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guī)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支付給賣方:
(1)商品發(fā)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guī)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總價的__%,計__(大寫:__)。買方應自__日起,于__年內,每__個月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辦法支付給賣方。
4.2.5.1 賣方應開立分__期支付具有下述內容的遠期匯票共__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__時提交買方:
(1)票面金額為合同總的__%,另加第__章__條規(guī)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計(大寫:__);
(2)以__日期為出票日,到期日分別為自出票日滿__個月;
(3)以買方為付款人;
(4)帶有利息條款。利息按年息__%計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體金額如下:
票期 本金 利息 本利合計
第一期
第二期
……
合計
4.2.5.2 買方收到匯票后,于__時即對上述分__期支付的匯票正本承兌,并交北京中國銀行背書保證后送交賣方。
4.2.5.3 賣方收到匯票后應在各期匯票到期日前,分別將匯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國銀行,由北京中國銀行提請買方于匯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給賣方。
4.3 按本合同第__章和第__章規(guī)定,如果賣方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等有關款項時,買方在按本章第4.2.2條,4.2.3條4.2.4條規(guī)定支付貨款時有權從貨款中扣除。
4.4 買方支付本章第4.2.1條所規(guī)定的貨款時,應向賣方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以賣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__%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證函(保證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八)。
4.5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fā)生的,均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fā)生的,均由賣方負擔。
(注:方案二各項條款適用于延期付款的情況)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5.1 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個月內分__批將本“合同工廠”的“設備”交付完畢。
總毛重大約為__公噸。總體積大約為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交貨港口為__,目的港口為中國__。
5.2 賣方在合同生效日后__月內,應向買方提交初步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包括合同號、項號、設備名稱、型號、規(guī)格、數量、單價、總價、大約總重量、大約總體積、交貨時間、交貨港口、危險品的品名以及國際危規(guī)號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設備的尺碼(長、寬、高和體積)和大約重量,以及危險品、易燃品在運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不能拆卸的單體設備重量最大限度為三十公噸,體積最大限度為長12米,寬2.7米,高3米。凡超過此限度的貨物賣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個月內向買方提供草圖一式六份,經買方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買方應于收到上述草圖后一個月內用電傳或信件確認,否則賣方即開始制造。至遲不超過第一批交貨前__個月,賣方應向買方提交最終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內容包括合同號、批次、項號、名稱、規(guī)格、數量、單價、總價、設備材料和危險品的大約毛凈重、每件貨物的大約尺寸(長、寬、高)體積、交貨港、每批貨物的交貨時間以及超大、超重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和危險品運輸措施及注意事項的說明。
5.3 已裝船的提單日期為設備的實際交付日期。
5.4 賣方供應的每批設備,應為本章第5.1條規(guī)定的港口在買方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霸O備”的風險,賣方在買方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后,即由賣方轉移給買方。
5.5 在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不遲于__天,賣方應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
(1)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重量;
(5)總包裝數量;
(6)裝船港口名稱;
(7)重量超過二十公噸,尺寸超過12×2.7×3米的每件貨物的大約總毛重、總體積及名稱;
(8)危險品的品名、重量、國際危規(guī)號。
同時賣方還應航寄給買方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發(fā)運貨物的詳細清單,包括合同號、序號、“設備”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單重、單件體積和總體積,每件貨物的外形尺寸(長×寬×高)總件數和裝船港口名稱;
(2)重量超過二十公噸或體積超過12×2.7×3米的每件大件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
(3)易燃品和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說明書;
(4)對溫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項證明書。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作為買方安排運輸和裝卸工作的依據。
5.6 所有設備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裝在甲板上的“設備”,賣方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采取特殊保護措施。
5.7 買方應于受載船只抵達交港口前不遲于十天將船名、預計抵達日期通知賣方。(如買方需要變更船只或改變船期,買方或買方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
5.8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船只抵達交貨港口時將貨物備妥裝船,買方因此而遭受的空艙費、船舶滯期費和有關費用,均由賣方負擔,按輪船公司提出的有關單據,作為結算費用的依據。
5.9 如賣方在受載船只預計抵達日期已將貨物備妥而買方船只不能在預計抵達日期后三十天內抵達交貨港口,這三十天內的有關倉儲費、保險費等由賣方負擔,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發(fā)生的倉儲費、保險費,按賣方提供的原始憑證,由買方核實支付。但賣方仍有責任根據買方通知,在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后,由賣方負責交貨,在此情況下,賣方不支付遲交罰款。
5.10 賣方應在每批貨物裝船后四十八小時內,將提單日期和號碼、船名、“設備”名稱、總價、總重、總體積、總件數和合同號以電傳通知買方。如遇有第5.5條的大件貨物及危險品,應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長、寬、高)、品名、金額。買方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損失將由賣方負擔。
5.11 在將貨物裝到船上后,賣方應于裝船后將每批貨物的整套交貨文件(即、提單、商業(yè)發(fā)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明書各一份)隨船在目的港提交給中國外貿運輸公司。
同時航寄買方上述單據副本各兩份和檢驗記錄、試驗報告以及有關裝配安裝圖紙各三份。
5.12 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計劃見本合同附件三。
5.13 賣方在技術資料發(fā)出前一周將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合同號和資料預計抵達北京和/或__的日期用電傳通知買方。在資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時內賣方需將發(fā)出日期、航次、空運單號、重量及資料件數、合同號以電傳的方式通知買方。
5.14 “技術資料”到達目的機場的日期為實際交付日期。
5.15 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在北京和/或__機場交付,上述資料的風險,在賣方在北京/或__機場交付后即由賣方轉移給買方,如果技術資料短少、丟失或損壞時,賣方應在收到買方通知二十一天內在北京和/或__機場補充提供丟失或損壞部分,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5.16 在每批“技術批準”交貨后的兩個工作日內,賣應將下述文件航寄給買方:
a.空運提單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機場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并注明合同號)
b.技術文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6.1 賣方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合遠洋的內陸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新的堅固木箱包裝。并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銹、防震、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6.2 賣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6.3 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港;
(4)收貨人;
(5)設備名稱及項號;
(6)箱號/件號;
(7)毛重/凈重(公斤);
(8)尺碼(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二公噸或超過二公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四個側面以英文及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和重心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以及相應的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
6.4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注明上述有關內容。裝在甲板上的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6.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一式二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附詳細裝配圖一式二份。
6.6 賣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公斤);
(6)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名稱和頁數。
6.7 凡由于賣方對貨物包裝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賣方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guī)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lián)絡
7.1 為使本“合同工廠”的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和本章的規(guī)定進行設計和設計聯(lián)絡。
設計聯(lián)絡會議內容、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詳見附件__。
7.2 賣方承擔的設計工作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__。賣方提交“技術資料”的要求、內容、份數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__。
7.3 買方承擔的設計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__。買方向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見本合同附件__。賣方依此做為本“合同工廠”設計的依據。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個月內賣方應將有關的標準、規(guī)范及其清單航空郵寄給買方。買方將對賣方提交的上述標準和規(guī)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賣方進行設計的依據。
7.5 賣方在初步設計全部資料寄達北京后__個星期內,應自費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解釋設計,買方應協(xié)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xù)。在解釋設計期間,買方有權提出改進意見,賣方對此應予充分考慮。初步設計經審核后雙方簽訂協(xié)議書,該協(xié)議書即作為最終設計的依據。
7.6 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供的最終設計全部資料后__天內,應予確認。
7.7 買方在本“合同工廠”設計過程中,認為有必要時,有權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到賣方的有關設計單位和制造廠了解與本“合同工廠”有關的數據和技術資料。賣方應協(xié)助辦理入境證和居留手續(xù),并免費提供所有與設計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工作的方便條件。
7.8 在執(zhí)行本合同期間,買方提出與“合同工廠”有關設計和技術問題時,賣方應予及時答復,并免費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8.1 賣方供應本合同工廠的“設備”的制造、選材、檢驗和試驗,應按賣方國家和/或公司現行標準規(guī)范進行。
本合同生效后__個月內,賣方應將上述公司標準和規(guī)范一式六份和國家標準一式二份航寄買方。買方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標準和規(guī)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檢驗和試驗的依據。
8.2 賣方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并向買方提交由制造廠或賣方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霸O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8.3 買方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賣方國家會同賣方檢驗人員一起到制造廠車間對“設備”的制造和質量進行檢驗和試驗。賣方應在設備進行裝配和檢驗前三個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收到通知后一個月內將檢驗人員的名單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協(xié)助辦理入境手續(xù)。主要設備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方人員在場,買方還應有權參加其他“設備”的檢驗和參加賣方及有關制造廠召開的有關“設備”的質量會議。
8.4 買方檢驗人員若發(fā)現“設備”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時,有權提出意見,賣方應充分考慮并自費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后,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8.5 買方檢驗人員在賣方國家和制造廠的檢驗不代替“設備”運抵買方合同工廠現場的開箱檢驗,亦不能免除賣方按本合同第十章規(guī)定的保證責任。買方人員不簽署任何證明文件。
8.6 賣方應免費為買方人員提供方便的工作條件,如必需的技術文件、圖紙、檢驗工具和儀器等。
8.7 如買方不能在本章規(guī)定的期限內派出人員參加上述檢驗工作時,賣方將自行檢驗。
8.8 賣方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合同工廠現場進行,賣方有權自費派遣他們的檢驗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方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日檢驗期通知賣方,并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雙方會同開箱檢驗中如發(fā)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guī)定不符合或質量標準與本合同8.1條和10.1條規(guī)定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賣方責任,此記錄即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8.9 如不屬買方原因,賣方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fā)現本合同7.8條所述問題系屬賣方責任時,應委托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fā)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方的檢驗費用。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xié)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
賣方換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于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后__個月。
8.10 在開箱檢驗中,由于買方的原因,發(fā)現“設備”有損壞,通知賣方后,賣方應盡快補發(fā)、更換,其費用由買方負擔。
8.11 上述檢驗并不能解除賣方對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擔的責任。
8.12 在檢驗中,如發(fā)現賣方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時,經與賣方協(xié)商,買方有權按照買方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9.1 “安裝”系指合同工廠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聯(lián)接等安裝工作?!霸囓嚒毕抵笝C器和/或設備的單獨或聯(lián)動的試運轉。
“投料試生產”系指合同工廠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試生產。
“考核”系指檢驗本合同附件__所規(guī)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
“驗收”系指如果考核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__所規(guī)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則合同工廠即為買方所驗收。
9.2 合同工廠的安裝將在買方負責組織下和在賣方負責技術指導下進行,賣方有權對其進行詳細設計有關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qū)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合同工廠的試車、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應在買方組織安排下和賣方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二個月,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合同工廠從安裝到驗收期有關合同工廠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xié)商安排。雙方代表應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廠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個月內建設完畢。
如果雙方之間有任何問題和分歧時,雙方將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并在現場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
9.3 在安裝工作開始前,賣方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賣方人員應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并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賣方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9.4 安裝完畢后,如雙方代表認為安裝工作完全符合設計要求時,雙方代表應按技術文件和圖紙一起進行檢驗和試車。雙方代表將簽訂同類設備安裝證書及單機試車和機械與軒的系統(tǒng)聯(lián)運證書。上述證書將以附件__第__條規(guī)定的工作日志為基礎。
如試車順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七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峻工證書。此證書簽字日即為合同工廠安裝及試車完成日。但此證書不能免除賣方按本合同第十章規(guī)定在投料試生產、考核期間和機械保證期內對設備和材料發(fā)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9.5 本章9.4條規(guī)定的試車完成后應盡快開始投料試生產,其開車日期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
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賣方在安裝及試車完成日前提出,并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在投料試生產前,買方應準備充足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的操作、維修及測試人員,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__第__條所列的人員,并準備好按本合同附件__所列必要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有關的公用工程。賣方技術人員可出入試驗室和檢驗設施,以便取樣分析。投料試生產和性能試驗期間的采樣、化驗將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除已同意的程序外,賣方技術人員認為必要的采樣和化驗,在經與買方代表協(xié)商后由買方進行。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賣方可以使用買方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于賣方責任賣方使用了買方庫存的備品備件,賣方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9.6 投料試生產期為首次投料生產開始日起的__個月。在此期間,當合同工廠主要設備達到良好穩(wěn)定運行后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應按本合同附件__的規(guī)定在賣方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每次考核的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內雙方在性能考核報告上簽字確認。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__規(guī)定的考核期內實現了本合同附件__規(guī)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五天內簽署合同工廠驗收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此即視作合同工廠為買方所驗收。
如因賣方原因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時,賣方應盡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和/或修改。修改后應重新按照合同附件__的規(guī)定盡快再次考核,買方應大力協(xié)助。
如上述修理、更換和/或修改在現場進行,所需費用(如工時費、材料費等)應在合同工廠交接驗收前,由雙方授權代表根據修理、更換和/或修改的情況商定,并由雙方代表會簽。
如因賣方原因,需將任何設備運出中國以外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賣方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合同工廠現場交貨。
9.8 在本合同9.6 條規(guī)定的投料生產期間,本合同附件__規(guī)定的保證數值如有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能達到時,雙方應會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責任,并按以下規(guī)定處理:
9.8.1 如由于賣方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方同意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以便賣方對合同工廠進行改進并再次進行考核。如在延長的三個月中由于賣方原因仍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方同意再次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如在再次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由于賣方原因,考核仍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條的規(guī)定辦理。在兩次延長的兩個三個月內改進合同工廠所需全部費用和賣方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9.8.2 如由于買方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投料試生產期應延長三個月。在此期間,買方將按本合同附件__的規(guī)定繼續(xù)支付賣方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買方負擔。所需賣方技術人員的人數由雙方討論決定,如在此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仍由于買方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合同工廠應由買方所驗收,雙方應在七天內簽署驗收證書。
然而賣方應協(xié)助買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廠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指標。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買方負擔。
9.9 如由于買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guī)定的第__批“設備”交貨之日起__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則按合同第四章第__條由買方支付給賣款項應予實現,但不免除賣方的所有責任。
9.10 如由于買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guī)定的第__批“設備”和材料交貨之日起__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合同工廠應為買方所驗收,但賣方仍應承擔協(xié)助買方合同工廠開車和運轉的責任。提供服務的期間和條件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后達成協(xié)議。如由于賣方原因,上述第__批交貨延誤,則上面所提的時間應相應順延。
9.11 按本合同的9.7、9.8和9.9條規(guī)定的合同工廠的驗收,并不能免除賣方對合同工廠的“設備”在機械保證期內應負的責任。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10.1 賣方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工廠”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設備”是全新的,質量是優(yōu)良的。設備和材料的選型均符合工藝、安全運行和操作長期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__和附件__的規(guī)定。
10.2 賣方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并能滿足“合同工廠”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__的規(guī)定。
10.3 在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期間,如果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由于賣方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證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的損壞,賣方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作為賠償,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xié)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賣方換貨期限不遲于證實屬實賣方責任之日起__個月。
10.4 賣方對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保證期為本“合同工廠”被買方驗收后__個月:如由于買方責任而影響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驗收時,則不超過賣方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期后__個月。保證期滿后,由買方出具本“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正、副本各一份給賣方。
10.5 在保證期內,如發(fā)現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時,如屬賣方責任,則買方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價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風險由買方負責)。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二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xié)商,逾期索賠即作為成立。賣方換貨的期限,應不遲于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后__個月。
如屬微小缺陷,可由買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賣方負擔。
10.6 在保證期內,如由于賣方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本“合同工廠”停機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的保證期為被買方驗收后十二個月。
10.7 在保證期滿后三十天內,買方出具有在保證期內發(fā)現的“設備”缺陷的索賠證書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賣方責任,在考核試車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__規(guī)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賣方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在賣方收到買方書面通知后__個月內使之達到各項保證指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逾期如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__所規(guī)定的保證指標時,賣方應承擔罰款,其計算辦法如下:
賣方支付罰款,則本“合同”即為買方所驗收,并由買方出具本“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一份交給賣方。
10.9 如由于賣方責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規(guī)定的交貨期交貨時,買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賣方收取罰款:
遲交1至4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__%;
遲交5至8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__%;
遲交9周及以上,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__%;
不滿一周按一周計算。
遲交貨物的罰款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__%
賣方支付遲交罰款,并不解除賣方繼續(xù)交貨的義務。
任何一批貨物遲交超過__個月時,買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權和保密
11.1 賣方同意向買方轉讓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權利,并允許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使用賣方的__工藝進行“合同工廠”的工程設計、建設和操作,以設計、制造、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__。其年產量為__,其工藝說明見本合同附件__,其品種規(guī)格詳見本合同附件__。
賣方提供買方用于本合同工廠的專有技術和專利如下:
專有技術登記號:
專利登記號:
專有技術、研究報告、資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__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內,賣方應向買方提供賣方國家有關當局簽發(fā)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條所述的工藝的專利登記證書的影印本二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對買方使用本合同第11.1條所規(guī)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提出任何異議時,賣方應負責處理,買方對此無任何責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__年內,如賣方對本合同第11.1條所規(guī)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有所發(fā)明和改進時,不管其發(fā)明和改進是否已獲得專利權,賣方均應向買方免費提供詳細資料。買方有權將上述資料用于合同工廠。如有必要,關于技術指導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根據雙方同意的本合同第__章和附件規(guī)定的條件負擔。
11.5 本合同生效后__年內,買方應對本合同11.1條所規(guī)定的專有技術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對參加本合同工廠的計劃、安裝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單位除外,然而他們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在保密年限內,若專有的一項或多項,被第三者公開后,買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1.6 賣方對買方所提供的設計基礎和現場條件資料的保密期限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zhàn)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地震事件和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遲的時間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受事故影響一方應盡快將所發(fā)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
12.3 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盡快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以航空掛號信證實。
第十三章 稅費
13.1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買方”課征有關執(zhí)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買方”支付。
13.2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賣方”課征有關執(zhí)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賣方支付。
13.3 在中國境外課征有關和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一切稅費,將由“賣方”支付。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一)
14.1 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仍不能達成協(xié)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14.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在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xù)執(zhí)行。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二)
14.1 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zhí),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經協(xié)商仍不能達成協(xié)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如買方是被告,則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如賣方是被告,則在______,由______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
14.3 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14.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合同其余部分應繼續(xù)執(zhí)行。
(注:方案二的各項條款適用于仲裁在被告國進行的情況。)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于__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請,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內獲得批準,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xù)償付未了債務。
15.4 本合同用英文寫成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一式兩份。
15.5 本合同附件__至附件__,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15.8 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和責任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承擔任何其他義務和責任。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買 方:中國技術進出口總公司
地 址:中國北京西郊二里溝
電報掛號:techimport beijing
電傳號:22244 cntic cn
傳真號:
賣 方:
地 址:
電報掛號:
電傳號:
傳真號:
買方:____
(簽字)
賣方:____
(簽字)
簡單進出口貿易合同2
本合同由ABC公司,主營業(yè)所在中國_(以下稱甲方),與XYZ公司,主營業(yè)所在美國_(以下稱乙方)于19_年X月X日在中國_簽署
茲證明
鑒于乙方擁有現用于制造鋼絲繩的機器設備,并愿意將機器設備賣給甲方
鑒于乙方同意購買甲方用已方提供的機器設備生的產鋼絲繩,以補償其機器設備的價
鑒于甲方向意向乙方出售鋼絲繩,以償還乙方的機器設備價款;
因此,考慮到本協(xié)議所述的前提和約定,甲、乙雙方物此立約:
1.購買協(xié)議
甲方同意從乙方按一下列條款購買下述商品:
1. 1商品、規(guī)格及其生產能力:
商品:
規(guī)格:
生產能力:
1.2 數量:2臺。
1.3 價格:
港FOB價:
單價: 總價:
1.4 支付:
機器設備價款以甲方的產品--鋼絲繩償還,全部價款在邊疆三年內平均三次付清,自_日開始支付。
1.5 裝運:
裝運期: 裝運港:
目的港: 裝運嘜頭:
1.6 保險:
由甲方保險。
1.7 檢驗:
1.8 保證:
乙方保證其機器設備從未用這,性能先進,質量好,并保證該機器能生產_規(guī)格鋼絲繩,產量每小時_米。
2. 銷售協(xié)議
甲方以鋼絲黽償還購買乙方機器設備的價款。
2.1 商品及規(guī)格:
商品:鋼絲繩。
規(guī)格:
2.2 數量:
鍘絲繩每年_米。
2.3 價格:
鋼絲繩的價格按交貨時國際市場CIF價確定
2.4 裝運:
每年兩次裝運,一次在六月,另一次在十二月,每次貨價為_。
裝運港:
目的港:
法語運嘜頭:
2. 5包裝:
木卷軸裝。
2.6支付:
憑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允許轉船。信用證必須于裝運日期前15天到達甲方,有效期不少于90天。
信用證要與本合同完全一致,否則,乙對遲裝負責;而且,甲方有機就其中的損失向乙方提出索賠。修改信用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 7保驗:
甲方保險,投保水漬險和戰(zhàn)爭險,投保金額為發(fā)票金額加10%
2.8 檢驗:
甲方出具的品技檢驗證書為最后依據。若貨到后乙方發(fā)現質量與上述規(guī)定不符,乙方在貨到目的港后45天內通知甲方,雙方協(xié)商解決有爭義的問題。
3. 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事故,甲方或乙方對未交或遲交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貨物不負責任。
4. 仲裁
有關或執(zhí)行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友好協(xié)商解決。若達不成協(xié)議,有關爭議案則提交_仲裁。仲裁決定為終局的,并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5.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和履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準。
6. 正本條款
本合同以英文書寫,正本兩份,每方各持一份。
7. 有效期
甲方: 乙方:
簡單進出口貿易合同3
賣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1)貨物名稱、規(guī)格、包裝及嘜頭 │ (2)數量 │ (3)單價 │(4)總值
───────────────┼────────┼─────┴─────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賣方有權在3%以內│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
捆500~1000千克 │多裝或少裝 │金 %按FOB值計算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的人,
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
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fā)票,裝箱單/重量
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
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fā)現貨物
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附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
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
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
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
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
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
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
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xié)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
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注:
賣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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