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委托加工合同_食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食品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關于食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文一,歡迎參考閱讀。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文篇一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平等互利,經雙方公平、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 營養(yǎng)餐包 ,該產品單個凈含量不得低于克,每件規(guī)格為1*10*10,每件凈含量不得低于該產品的生產主料由甲方指定品牌使用,配方必需經過甲方審核通過(面團配方:面包粉25公斤、白糖5公斤、全統(tǒng)瑪雅琳2.5公斤、雞蛋25個、奶粉500克;皮料配方:全統(tǒng)瑪雅琳1000克,白糖粉500克、低精粉500克、 雞蛋10個,奶香粉25克),在生產過程中甲方有權派人進住乙方工廠進行技術監(jiān)督,乙方需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生產。
二、本合同期限為一年,從2012年3月5日至2013年3月4日止,合同總產量為60噸,合同總產值為75萬元;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協(xié)商下一年度合作事項,若本次合作愉快,可續(xù)簽合同。
三、交貨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以每個
2、乙方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托運部,所產生的托運費由甲方承擔,若是甲方派車到乙方工廠提貨,由乙方負責安排工人裝車。
3、甲方按月結算貨款給乙方,在每月最后一天對帳,于次月10號以前一次性付清所有貨款。
四、甲乙雙方應保守此次合作的商業(yè)機密,如合作方式、配方、工藝流程、價格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和包裝物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產品應按GB/T20981的標準生產,不得濫用、亂用非食品添加劑,若產品的安全、質量出現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若產品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換貨,如包裝出現漏氣現象、配方錯誤導致產品質量發(fā)生改變、烘烤過度產品焦糊、烘烤時間不到產品夾生等。
六、乙方應提供此產品相對應批次合格的檢驗報告,若工商局、質檢局抽檢此產品不合格由乙方承擔責任;在甲方所在地送檢的樣品檢驗費由甲方支付,若產品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七、如產品有質量問題,經有關部檢測,確定是產品本身問題,乙方承擔責任。但由于運輸過程或由于甲方銷售、儲存不當,而造成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但乙方可以退換貨。
八、由于乙方要生產中秋月餅,所以在中秋前兩個月,乙方不供貨給甲方。
九、甲方委托乙方生產的產品,乙方不得將該產品投放市場,銷售權歸甲方所有。
十、在生產過程中,若發(fā)生安全事故及財產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十一、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雙方均不得違約,若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由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 日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冷凍飲品 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xié)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季度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甲方指定的 冷凍飲品 產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3、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乙方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jiān)督,并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5、甲方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及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貨品驗收,如經驗收貨品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拒收。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按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進行生產,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改動或降低該標準。
3、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所執(zhí)行國家標準的要求,保證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劑。
4、保證提供的產品配方和工藝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并對其產品質量和安全性負責。
5、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所帶來的后果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6、嚴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7、本合同所簽訂的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款識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為他人生產或提供。按本合同要求生產的產品由甲方負責銷售,乙方不得擅自銷售。
第四條 委托方式、交貨地點、付款方式
甲方確定委托加工款式、數量、技術標準后,向乙方發(fā)出委托加工通知單,乙方接到通知單后即按該單的要求進行生產,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入庫冷藏,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結算、付款方式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
第五條 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及質量指標,甲、乙雙方以此作為驗收標準。
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如發(fā)現質量有異(未及時冷藏除外),甲方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5 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處理,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 3 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貨或貨物的數量、質量與合同約定不符,甲方有權拒收貨品。且因此而發(fā)生的費用如檢驗、運輸、補貨、保險、倉儲、裝卸等直接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帶有甲方商標款識的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乙方應立即停止,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后果和損失。
3、如甲方未及時向乙方發(fā)出通知單,或未及時提供包裝物料,造成交貨延遲,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下一頁更多精彩“食品委托加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