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128天生育津貼規(guī)定怎么算
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規(guī)定對在職婦女生育時給予的生活費用,那產假128天是怎么休的呢?生育津貼是怎么計算?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產假128天生育津貼的計算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產假128天生育津貼的計算
產假期間工資:即正常出勤情況的工資水準,不包含加班工資及其他部分,同時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生育津貼:生育津貼 = 生育當月繳費基數/30*產假天數 職工繳費基數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計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例如:北京市2007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322元。 例一:張小梅,2007年月平均工資1000元,生育津貼 = 3322 * 60% / 30 * 產假天數 = 5979.6 例二:王小花,2007年月平均工資3500元,生育津貼 = 3500 / 30 * 產假天數 = 10500 例三:趙小華,2007年月平均工資15000元,生育津貼 = 3322 * 3 / 30 * 產假天數 = 29898 備注:1)上述舉例產假天數按90天; 2)如果男女方都參加生育保險,可按基數高的一方計算晚育津貼。
產假工資與生育津貼的區(qū)別
產假,是指職業(yè)婦女在分娩或流產期間,依據生育保險的法律、法規(guī)享有的法定假期。享有產假是所有生育女職工的一項基本權利。其宗旨在于維持、恢復和增進受保護產婦的身體健康、工作能力及料理個人生活需要的能力;減少早產、異常分娩及分娩并發(fā)癥;并使嬰兒得以受到母親的精心照顧和哺育。
生育津貼,是指對職業(yè)婦女因生育或流產而離開工作崗位而中斷收入時,按照生育保險的法律、法規(guī)給予定期支付現金的一項生育保險待遇,又稱現金津貼。生育津貼已成為一種對職業(yè)婦女表示關注的重要國際性措施,其宗旨在于向生育女職工提供基本經濟保障,使她和她所生產的嬰兒能夠在產假期間按照適當的生活標準維持無所匱乏的健康的生活。享有生育津貼是生育的職業(yè)婦女的一項基本權利。已經購買了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貼,由社保局支付(具體由公司還是個人負責領取看當政策,一般都是支付給公司),未購買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由公司支付工資
其中生育津貼就是產假期間的工資。因此,原則上是不能同時享受的。不過如果你單位在你領取生育津貼的情況下,還愿意為你支付產假工資,也是可以的,如果員工產假期間單位發(fā)放了全薪,那么這部分錢應該入單位賬戶,如果單位未發(fā)放全薪或者發(fā)放了部分工資,則用來補足員工的工資。同時,如果生育津貼不足以發(fā)放員工全薪時,單位要負責補足員工的全薪(有的單位未按照員工實際工資繳納保險,則不足以支付員工全薪)。
產假128天的規(guī)定
一、必須享受的假
產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y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yè)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授乳時間:嬰兒一周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并使用。
二、可以請的假
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如上海市規(guī)定“經二級以上醫(y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癥、妊娠合并癥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產前假。”
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保胎假:醫(y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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